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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外地就业的杭籍人员失业后,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市人力社保局 2015-09-16 12:04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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