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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的公告

市人力社保局    2017-12-18 12:46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认定和公布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10号)文件规定,现将列入第二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公布如下:
  1、东方天润(厦门)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金木,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56218734W,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后坑西番社308号D210
  主要违法事实与处理情况:东方天润(厦门)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赞成•中心写字楼项目精装修工程中拖欠庄江良8个班组涉及62人共计1157183.4元。我局于2017年5月8日作出行政处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
  2、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宝平,社会信用代码:91321023739448196Q(1/12)
  住所:江苏省宝应县夏集镇人民路75号
  主要违法事实与处理情况:江苏华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杭州东方威尼斯国际大酒店室内精装工程,签订有承包合同。在该项目中拖欠向仲凡、陶仕蓉等28名工人工资合计623930元。我局于2017年4月27日作出行政处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
  3、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大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79653X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北风翔科技开发区5号
  主要违法事实与处理情况: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滨江宝龙艺术中心项目部于2017年2月13日至4月21日期间使用一名未满16周岁人员,构成使用童工违法行为。我局于2017年5月26日作出 罚款1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三家用人单位于2017年11月1日起列入黑名单,有效期三年,至2020年10月31日止。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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