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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580267448/2018-030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杭人社发〔2018〕66号 公开日期:2018-08-28
发布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保安行业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社局  2018-08-28 16:51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保安行业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保安行业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帮助保安行业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安行业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内容
  全市各类保安行业用人单位,重点查处用人单位未依法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保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为2018年4月中旬至2018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自查阶段(2018年4月中旬-6月30日)。针对当前全市保安行业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现状,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深入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保安行业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自觉性,营造维护保安人员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辖区内保安行业用人单位(名单见附件)对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情况进行自查清查,对存在未依法为保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违法行为,主动进行整改补办。6月底前,各地辖区内保安行业用人单位的自查清查和整改报告报至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20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统筹,通过集中普法、重点约谈、督促整改、处理处罚等措施,确保保安行业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对用人单位自查清查、主动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对,详细核查,发现与实际不符的、不按规定要求落实的,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对本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全面梳理保安行业用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对核查督查中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抓好整改,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的保安行业用人单位、个人以及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保安行业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专项行动的工作统筹、调度和督导,通过有力的组织领导、过细的方案计划和末端的有效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依法治理。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专项检查内容要求,严格组织自查清查、检查核查以及督查整改。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及时纠正保安行业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合力抓好专项行动各项方案计划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强力推进。
  (三)抓好梳理总结。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把好工作进程、检查标准,及时对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劳动监察支队。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行动措施、经验做法等专项行动开展的相关信息。
  专项行动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托“智慧劳动监察信息系统”,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和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情况实施系统比对,对落实专项行动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实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
  联 系 人:秦振,于雷
  联系电话:87214565,87258687,传真:87241965。
  附件:全市保安行业用人单位汇总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