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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人社〔2019〕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规定,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以来,市人力社保局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82号)和省人力社保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全市人力社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全市人力社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优化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激发政策法规的活力
持续深化人力社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全面构建群众办事便利、营商环境优良的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在办理人力社保业务过程中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激发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活力。通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118个人力社保政务服务事项已100%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跑零次,44个民生事项实现政务服务网端、“浙里办”APP端和窗口端“三端”一证通办,110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理。扎实推进“一件事”联办改革,在人力社保行政审批大厅设立退休“一件事”联办窗口,在人才、就业、社保中心业务大厅和市民中心社保综合窗口。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同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人才居住证申领2个“一件事”联办改革,目前8部门17项大学生创新创业事项实现了全流程网上一站式办理,申报材料从125份削减至16份,承诺办理时间由129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引进人才居住证“最多跑一次”改革新举措在全市16个线下实体窗口和线上同步施行,线上办理量占43%,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率先完成了人力社保数字化工程,实现主城区与临安、桐庐、淳安、建德四地社保、就业、行政业务“数据大集中、应用系统大集中”,为提升人力社保一体化水平迈进了一大步。
(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科学管理人社业务的依据
通过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科学管理人力社保业务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据,推动我市人力社保领域的地方政策法规基本达到与上位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目标。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新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履行了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部分涉及社会稳定和专业技术管理的还进行了风险评估和专业评估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协助市政府做好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55个原由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对本局制发的26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6件,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6件,同时将53件规范性文件移送给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其他部门;做好《杭州市区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杭定居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事项的通知》的异议审查答复工作,该文件经省市两级审查后确认与上位法不抵触。积极承担规章起草修改单位职责,就《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三)完备执法监督机制,全力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高效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办法》,并将2019年拟出台15项重大决策以清单的形式提前对外公示。全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了按要求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实现了公开,部分社保事项在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平台上实现了申请、进度和结果查询;局系统共配备行政执法设备124台,劳动保障监察办理案件实现了全过程可回溯,已制作电子执法文书378份;法制审核制度逐步落实到位,2017年至今我局所属的法制工作机构的法制审核人员共有5人,共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8件,参与局疑难问题研究讨论90余次。继续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启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和推广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执法人员账号232个,开通率100%,不断提升政府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14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领取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
(四)稳妥处理行政争议,努力控制发案量降低败诉
继续在系统内大力开展“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活动,稳妥处理好行政案件,努力控制发案量、尽力降低败诉率、积极提升调解率。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我局共受理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不含集中复议后市复议局经办案件),审结27件,其中调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案件7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6件,已结案35件,其中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25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0件。答辩行政诉讼案件29件(一审案件),已结案24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20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诉讼案件4件;被复议和诉讼案件被撤销和败诉为0件,败诉率为0。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目前负责人出庭应诉已达17次,参加听证会1次,其中局长出庭应诉2次,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100%,在市政府的相关通报中被表扬肯定。积极做好争议案件的协调处理问题,指导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开展该项工作。做好争议案件分析总结工作,完成人力社保争议案件系统报送归类工作。落实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工作要求,规范行政复议权告知行为,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履行的行政复议权已平稳移交市复议局。
(五)落实“七五”普法责任,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确立年度重点普法任务为组织开展“杭州无欠薪”专题普法大宣传和技工院校“崇德守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打响人力社保普法金名片定好目标,目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牵头开展全领域、全纵深、全方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欠薪典型案例、无欠薪治理成效等宣传行动,2000余人参与“我的工资有话说”工资支付网上调查,8.3万余人参与“杭州无欠薪”行动成绩突出单位评选,工资支付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全面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目前已在市民之家组织开展2场现场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资料5000册,现场接待咨询人员97人次;同时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有奖答题活动,1000余名群众参与答题。在“走亲连心三服务”过程中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将普法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中去。继续开展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工作者的培训,目前共组织开展11期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1250人。加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于2019年9月20日组织45名局机关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栖霞岭馆区,并在馆区内聆听了讲座《“五四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建立》;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和局属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集中培训的形式分别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和执法机构负责人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共计培训执法机构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219人,进一步提升了系统内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做好系统内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及“三年轮训”工作,至目前已完成局机关所有干部轮训。根据人社部和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人力社保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和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累计举办了2场笔试选拔赛、1场现场竞赛、2场专题培训,通过以赛促学,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最终我局荣获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优秀组织奖、团体三等奖,一位选手获得人社部优秀选手,两位选手获得省级优秀选手。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19年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规定传达至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求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党委班子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2019年上半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2019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提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亲自研究推进法制建设工作的举措,并对系统内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调研,总结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短板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人社”体系构建。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社部和省、市的要求还有差距,法治建设中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人力社保政策碎片化效力低的问题依然存在。从总体上来看,我市人力社保较高层次立法仍不够完善,较低层次的政策碎片化严重,上下政策、前后政策之间都没有做到有效衔接,新政策出台前在程序上已经能做到非常规范,但在内容上考虑仍不够全面准确,一直要到问题出现时才会用“打补丁”的方式进行修正,从而使得政策碎片化程度更加严重。
二是行政司法对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理解存在不一致。目前,行政相对人的依法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往往通过复议诉讼途径解决,但是人力社保部门与复议机关和法院关于连续工龄认定、工伤认定等方面的认识和对政策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不少分歧,导致双方之间存在较大分歧,不仅引发了败诉案件,同时也对行政管理造成冲击。
四、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和最好的措施为构建“法治人社”体系不断奋进。
(一)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杭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组织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开展学习,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的实际,调整局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督促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组织开展市人力社保局与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签订法治政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职责。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系统内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岗位培训力度,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拓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成为新常态工作的背景下,不断拓展和挖掘优化人力社保办事服务的突破点。在线下服务上寻求突破点,将人才、就业、社保等部门的线下窗口,集中至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做到减窗提质增效,并逐步打通业务收件、受理环节,实现人力社保事项“进门一个号,办事一个窗”。在便民服务上寻求突破点,继续深化“一件事”联办,实现从“能办”到“好办”“办优”的转变,从企业和公民“一件事”联办延伸到机关内部“一件事”联办;进一步扩大“全城通办”“就近办”的事项范围;加快推进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进程。在信息支撑上寻求突破,做好政务服务平台2.0试点对接工作,确保按期上线运行;优化网办、掌办程序,提高部门数据和电子证照的共享质量,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在全市系统集中、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做好全省系统集中的相关准备。
(三)完备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政策法规体系
进一步完备人力社保地方法规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对《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中涉及人力社保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对接调整和规范,确保各项工作继续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启用局规范性文件网上流转系统,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备案尽备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执法监督、法制审查、网上公开、有效性标注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回头看,重点自查异议较集中、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引进第三方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推动我局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质量。以退休人员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为试点,开展破解人力社保局政策法规体系“碎片化”难题。
(四)推动人力社保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人力社保行政执法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系统内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善于利用和发挥律师在人力社保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研判和防控作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公开。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重新聘请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和监督职能的发挥。重新修订全市人力社保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动态调整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扩大“互联网+监管”的使用范围,利用信息技术保障监督检查的程序公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全力配合市检察院开展骗取的养老金追讨工作。继续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强化信用结果在财政资金发放、减费、社保费返还、评优创先方面的运用力度。
(五)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被复议应诉制度,健全落实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和被复议案件,积极做好答辩(答复)、出庭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强总结分析工作,研究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利用“集中复议”改革的有利契机,破解本局争议案件发案量高难题。善于借力调处,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动案情通报分析、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和落实。
(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实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改进方式方法,围绕人力社保中心任务,以“根治欠薪行动”为主题,重点开展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推进人力社保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经营管理、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宣传品开发等方式,积极鼓励群众自发创作法治文化作品,以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带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