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问答 > 政策问答库 > 劳动关系

问: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如何规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04 09:54

  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执行上款规定有困难的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以下列标准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1)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劳动者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
  (2)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和物价补贴)为计发口径;对于难以划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的企业,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计发口径。
  (3)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