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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依法代扣下列款项:
(1) 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
(2) 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 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由企业代扣的有关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 依法由企业代扣的其他款项。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