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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积极探索劳动争议仲裁诉前调解机制

西湖区人力社保局  宋月廷 宫贤飞 徐丽君  2020-10-23 13:58

  近年来,西湖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网络体系,通过建立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为一体的诉前调解工作室,积极探索“法律援助”联合提供、“调解联盟”联合共建、专业律师长期驻点的诉前调解机制,全面提升劳动争议处置效能,努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9月,累计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202件,涉及2215人,涉案标的1.29亿元,所有案件规定时限内结案。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善用“加法”,稳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

  明确主体职责。制定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职责等内容,建立劳动仲裁诉前调解员考评制度、“一案一档”制度、调解员职业道德规范基本准则,形成保障诉调有效对接的制度规范,确保调解工作有序运行。
  加强经费保障。严格按照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的规定,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出台补助标准、发放办法,把诉前调解、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等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专款用于网络庭审设备改良、升级等项目,满足日常工作需要。2020年以来,区财政累计投入各类经费162元,其中仲裁庭改造经费62万元、兼职仲裁员补助及诉前调解经费100万元。
  强化调解队伍。按照专职人员为主、兼职人员为补充的思路,依法选录律师、人力资源干部、法学专家等作为兼职仲裁员、调解员进驻诉前调解室。目前,全区聘任专职仲裁员7人,兼职仲裁员56人,形成法律素质能力互补、工作经验丰富、专兼职良性互动的仲裁调解队伍。

精用“减法”,提升和谐劳动关系质效

  完善导诉服务机制,畅通维权渠道。严格落实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全面公示劳动争议调解业务办理流程、时限,及时提供仲裁调解申请材料范本及手册,方便当事人更快解各类法律文书材料,为理性维权奠定良好基础。如在劳动纠纷“一窗式”受理大厅摆放诉前调解宣传页,主动指导当事人进行申请材料填写及证据提交,实现纠纷投诉、申请材料内部流转,让“机关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简化调解办理流程,优化受理程序。诉前调解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即可完成。在受理环节,引导协助当事人当场填写诉前调解意向书,及时受理并出具调处受理通知书;在调解环节,从调解员库中选取适案调解员处理,安排好调解时间;在出具结果环节,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出具仲裁诉前调解法律文书并由双方签收确认;用人单位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移交仲裁委进入仲裁程序,受理后直接送达立案法律文书。如申请人李某、王某某等人来访咨询,要求山东某互联网科技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等。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数据比对后发现,该公司此前曾有多次劳动仲裁记录,且均已调解结案。因此,受理人员主动对接引导当事人填写诉前调解意向书,并与公司取得联系。经和解协商,双方在一周内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节省60天的仲裁时间。
  推行线上仲裁模式,提高调解效率。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调解”的作用,依托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网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满足当事人线上维权需求。特别是对于无法现场办理仲裁调解业务的劳动者,积极引导其通过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网、浙里办APP等平台在线申请诉前调解,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提供快捷服务。如双方当事人李某、马某等申请人于8月中旬在线申请调解,受到疫情影响且双方均在外地,仲裁员通过调解仲裁网络平台视频连线,有效解决当事人无法亲临现场的矛盾,最终成功化解纠纷。

活用“乘法”,激发和谐劳动关系倍数效应

  部门联合提升调处合力。整合全区人社、司法、工商联、工会等多方力量,建立联合参与、全力调解新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由律所派人常驻诉前调解室办公,负责材料对接、案件登记管理、安排调解时间。建立调解员数据库,将劳动法领域资深人力资源干部、法学教授、学者、律师等入库设档,发挥“智囊团”作用。如在黄某某诉杭州某文化公司一案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区总工会、浙江工业大学法学副教授、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上门开展调解工作,从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化解,最终使争议双方达成和解。
  基层调解提高调处质效。创新搭建基层调解平台,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思路,积极推进镇街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设,大力推广转塘街道监察、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基层平台劳动纠纷调处质效,得到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的充分肯定。
发挥后盾扩大普法范围。通过“流动仲裁庭”“假日仲裁庭”等形式,将仲裁庭搬到老百姓身边,以案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对典型案例进行分类整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法律法规、案例、文书汇编成“案例文集”,供基层调解组织参考。截至9月底,编发劳动争议典型案例320余个。

巧用“除法”,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创新

  加强基层结对服务机制。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力度,开展专职仲裁员服务基层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劳动法律专题学习培训,增进企业的理解与支持。截至9月底,举办专题培训、专题讲座9场,参训人数380余人,走访指导企业136家,解答用工问题660余个。
  推进调裁机制分流机制。加强案件的分类管理,对于案情相对简单、争议焦点相对明晰的案件,启动“快调”程序,将劳动纠纷化解在“摇篮里”,确保仲裁员有更多的精力处理更加复杂的案件,极大地缓解劳动仲裁“人少案多”的矛盾。
  完善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完善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将劳资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缓解诉讼压力,将仲裁员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研究案情,将案件办成“和谐案”“精品案”,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劳动争议信访案件数、初访量持续下降,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率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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