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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西湖区人社局自6月份起,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标准,建成区级劳动纠纷“一窗式”联合化解中心,全面推进人社领域群众诉求“一窗式”即接即办处理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截至9月底,通过劳动纠纷“一窗式”即接即办模式受理劳动纠纷调处申请1563件,调解成功1375件,调解率达88%,其余188件分别转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依法处理。
建立“一窗式”受理平台
建立两地办理平台。目前局监察、仲裁、信访人员已入驻区矛调中心人社专窗。另外在局办公楼区域建立区矛调中心人社分中心,设立“劳动纠纷处理”窗口,配备了取号机、叫号机、屏幕显示一体机等设备,形成区矛调中心与人社分中心两地联合办理的新模式。
创新窗口接待模式。邀请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窗口接待工作,免费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填写申请表,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材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
落实一门办理机制。窗口接待人员负责将当事人的申请录入经办系统,了解事件原委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愿意协商解决的,由调解员现场协商调解、快速处理。对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的,由接待人员接收材料,执行一窗式立案受理程序。如来访人李某、舒某反映杭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两人工资16000余元,窗口人员完善好来访人员登记表后,征求诉求人意见,其表示愿意调解,随即转入“调解程序”,由现场接待员进行电话调解,经过协调公司不认可来访人所说的工资数额,最终转入立案处理模式,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强化“多维度”联动机制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整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办公室、政策法规等科室力量,在区矛调中心安排1名窗口接待人员、1名调处人员,在局矛调分中心安排3至4名窗口接待人员及调处人员。目前,全区持有调解证的工作人员22人,其中镇街调解中心调解员19人、社区调解员1人、企业工会调解员2人。
推进镇街服务中心建设。将调解作为推进基层“一窗式”即接即办机制建设的有效抓手,积极发挥区、镇街联动调处在劳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以灵隐街道为试点单位,成功调处案件1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万元。如某隧道局承建的地铁项目拖欠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处理中,灵隐街道劳动监察中队第一时间介入,通过深入调查、快速处置,将投诉人详实准确的工资结算单和考勤表交给了项目部,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这起劳动纠纷,4名投诉人顺利拿到了3.2万元工资。
强化多部门联动处理建设。对于一些重大、疑难、群体性等劳动纠纷,充分依托区矛调中心的力量,协调公安、司法、信访、工会等部门联合调处,确保劳动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地化解。如某央企因欠薪引发工人王某上访,区矛调中心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优势,迅速将有关信息派发给相关部门,最终在区劳动监察大队现场办公,人社、公安、信访、属地街道等单位通力协作,最终解决了该信访难题。
落实“全链条”分类处置
建立案件研判机制。当事人不同意协商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时无法解决的,按照“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分别导入信访、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法定程序办理。
建立诉前调解机制。根据“以调为先”的原则,通过前期协调沟通,建立区级劳动纠纷诉前调解机制,除现有调解人员外,还聘请律师、劳动法学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劳动纠纷一次性化解率。
建立分类处理机制。涉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理;涉及劳动保障违法事项,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转劳动监察执法机构办理;属于群众信访事项,转信访工作机构办理,实现案件处理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