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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策法规梳理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历年来制发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
现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失效的部分政策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60652431@qq.com;
2、通过传真发送至0571-87258521,请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3、邮寄至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915室,政策法规处收,邮编310016,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附件: 1.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失效的部分政策文件目录
2.《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