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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稿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起草说明
意见征求时间:2020年3月4日至4月3日
意见反馈电话及传真:87258543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8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