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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电子证书的通告

市人力社保局    2020-05-07 14:42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和《关于规范<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办理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97号)等文件精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将统一发放《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以下简称“《工作证》”)电子证书,不再新增发放纸质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证》电子证书使用规则
  (一)获取
  《工作证》申请人在现场核验原件通过后,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和打印《工作证》电子证书。之前已领取纸质证书的持证人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
  (二)核验
  可通过扫描《工作证》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或点击电子证书原件上的在线验证码核验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监管
  持证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电子证书,严禁伪造、篡改和滥用。
  (四)重新办理
  《工作证》到期后,申请人需按规定在《工作证》网上办理系统内上传材料并提交办证申请,现场核验原件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和打印新证。
  二、注意事项
  (一)加盖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证书管理章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电子证书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自2020年5月1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停发同名纸质证书,此日之前核发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特此通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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