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580267448/2020-0339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杭企退管〔2020〕6号号 公开日期:2020-06-22
发布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关于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人社局  2020-06-22 11:19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39号)文件精神,现就目前仍由企业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参加杭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档案未移交街道社区,目前仍由企业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体检项目 
  男性项目:内科常规、外科常规、眼科常规、耳鼻喉科常规、腰围、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脾、胰、双肾、前列腺、甲状腺)、血常规、尿常规、大便OB、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十四项[血糖、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磷酸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总胆红素、尿酸、尿素氮、肌酐]、肿瘤标志物(AFP、CEA、CA199、CA242、CA125)、PSA。 
  女性项目:内科常规、外科常规、眼科常规、耳鼻喉科常规、腰围、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脾、胰、双肾、乳腺、甲状腺)、血常规、尿常规、大便OB、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十四项[血糖、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磷酸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总胆红素、尿酸、尿素氮、肌酐]、肿瘤标志物(AFP、CEA、CA199、CA242、CA125)、妇科检查(宫颈刮片)。 
  四、经费标准 
  本次健康体检的费用标准为每人400元,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五、实施办法 
  1.企业单位向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退管中心”)一科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供参加体检人员名册(也可进行网上申报)。市退管中心根据企业单位书面报告和审核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单位前来办理参检手续,并打印体检审核单。 
  2.企业单位应以“就近、便捷”的原则,前往具备健康体检执业资格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体检时间,支付体检费用,并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体检。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经联系确实无法回杭参加体检的,可就近在常住地所在医院体检。 
  3.体检经费由企业单位先行垫付。异地体检的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凭体检原始发票到企业单位报销。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单位凭体检审核单、原始发票复印件及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报销清单,到市退管中心财务科一次性转账清算。 
  4.因破产、歇业等原因原单位已不存在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凭原单位破产、歇业等有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市民卡)自行到市退管中心办理登记后,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检,并到市退管中心财务科按实报销,超过400元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负。 
  六、办理时间 
  体检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体检经费报销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七、注意事项 
  1.体检工作由各企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安全有序地做好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2.本次体检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退休人员体检费需自费结算(不得使用医保账户结算),按实报销,超过400元标准部分由各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4.退休人员参加此次体检后,人事关系转移到街道社区的,不再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本轮体检。 
  5.体检相关事宜可咨询市退管中心,中心一科联系电话:88292572,财务科联系电话:88292454,单位地址:拱墅区风景街377号。 

  附件:1.2020年度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手续办理流程 
     2.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体检承检医院名单

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