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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部转移平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    2020-06-29 16:14

  各参保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文件精神及全省统一工作布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将通过部转移平台进行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2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2、实施部转移平台统一办理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将不再受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原有的各类网上办事、掌上APP等途径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3、相关的办理流程,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众号,直接通过“社保易窗”咨询。

  因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省集中等原因导致业务办理不畅的,敬请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周知、谅解!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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