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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    2021-02-20 14:54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8]5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要求按照《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浙人社发[2018]32号)(附件1)规定执行,重点考核评估各省级工作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经费管理、成果产出等方面情况。
  二、请我市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附件2)逐条对照自评打分,并准备佐证材料和2020年度工作室总结,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5日前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
  联系方式:蔡老师 王老师(86593031)、张老师 (85464645)
  地址:上城区中河中路242号杭州市人力社保综合大楼701室
  邮箱:pxzdzx@163.com

  附件:
  1、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2、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
  3、杭州市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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