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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人力社保局    2021-07-07 16:03

12345政策解答

一、什么是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

答: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改变传统特殊工时审批制度模式,对符合特殊工时审批条件的岗位,用人单位经履行民主程序后,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后,其清单内的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不再需要审批。

二、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

答: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符合申请特殊工时审批条件的用人单位。

三、申请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材料包括:(1)《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申请表》原件一份;(2)集体合同文本或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专项集体协商协议文本;(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各一份。具体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对外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

四、什么时候开始可以申请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

答:自2021年6月30日起。

五、到哪里可以审批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普通特殊工时审批呢?

答:自2021年6月30日起,用人单位申请普通特殊工时或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按照属地原则至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