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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80267448/2021-007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人社发〔2020〕48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09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文字解读 视频图文解读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就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帮助企业共渡难关。2020年2月份开始,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委网信办等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多次会商研究,拟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期间,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指示,要求尽快实施。2020年4月28日,《通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通知》主要是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政策,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更好地为复工企业提供用工保障,尽快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经研究,《通知》制定过程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简化制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