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人社提〔2022〕114号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认定与服务保障的建议》(富阳22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保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办,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市首位战略,积极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2015年,我市出台“人才新政27条”,在全国率先提出按A、B、C、D、E五类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通过明确标准、科学评价,不断加大人才引进、优化人才流动,为不同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落户、购房补贴、优先购房等一系列保障举措,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
一、关于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方面。我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加强人才工作者培训。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考赛机制,探索发布人才竞争力指数,推动各地各单位争先创优、比学赶超,不断优化人才工作格局。
二、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方面。今年我市出台了《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办法》,创新推出“三定三评”人才分类认定模式,构建目录认定、授权认定、专才认定和行业评判、市场评价、社会评议相结合的人才多元评价方式,推进人才分类更加务实精准。下一步,我们将有序有效规范推进“三定三评”人才分类认定模式落地落实,指导用人单位用足用好授权名额,不断激发人才活力。
三、关于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面。今年6月,我市推出了以“杭州人才码”为核心的“一码六服务 人才杭帮彩”服务机制,上线“人才杭州”微信小程序,开通24小时人才热线12345和96225号段,成立多跨协同人才服务专班,形成热线服务、云上服务、智能服务、窗口服务、结对服务、技术服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闭环,方便各地人才咨询杭州人才政策和创新创业服务,实现人才需求“有求必应”、精准回应,让人才可以随时随地找得到服务、随时随地享受到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高频人才问题,持续优化人才服务机制,不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着力解决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障、车辆上牌等“关键小事”。
四、关于住房保障方面。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我市对符合条件的B、C、D类人才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为增加人才获得感,购房补贴发放方式由原“按比例分五年发放”调整为“分2年发放,第1年发放50%,第2年年审通过后发放50%”,补贴经费由原“用人单位、财政按比例承担”调整为“财政全额承担”。2018年,我市出台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支持政策,对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即单个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上浮至75万,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上浮至150万元)。截至 2022年4月,全市已对高层次人才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2821笔、金额25.67亿元,户均贷款额度91万元,远高于普通家庭57万元的户均贷款额度,有力地支持了高层次人才在杭安居创业。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改革优化公积金政策制度和杭州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政府支持高层次人才安居方面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五、关于子女入学方面。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人才子女教育服务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办,悉心化解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安置人数逐年增加。出台了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实现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十五年基础教育全覆盖。2015年,在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设立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专窗,实行首问责任制,提供联系咨询、协助办理一条龙服务。2018年,推出人才网上登记报名,简化报名手续和材料审核。凡经市区人才服务专窗受理的,均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及时反馈沟通,确保按政策妥善办理。
对于“跨省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就近安排在人才住所地或工作地的公办或民办学校”的建议,2020年起,我省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新政,民办学校严格按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因此,无法满足人才子女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需求。对于“适当放宽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转学政策”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
六、关于人才落户方面。经我市认定的A-E类人才在市区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内工作地限制,允许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关于挂靠单位集体户问题,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单位集体户用于挂靠在本市无住房的本单位职工的户口。为提高引进人才吸引力,A、B、C类人才可享受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落户随迁(含迁入集体户)的一次性优惠政策。
关于“C类人才*女士未成年子女落户”的个案问题,可能由以下因素造成:一是其购买的是期房,房产未交付前无法办理落户;二是户籍对应资源的区域政策不平衡。户籍政策现已实现市区一体化(不含桐庐、淳安、建德),但户籍对应的公共资源如购房、子女教育等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造成人才在主城区和富阳、临安落户地的选择上有个性化要求;三是部分基层公安部门对高层次人才落户政策宣传贯彻不够到位,造成人才误解。
针对以上问题,在市委人才办牵头下,市公安局将加强业务梳理、数据协同、优化流程,对标先进城市做法,持续做好人才落户服务。一是加强宣传。创新宣讲方式,以用户需求思维开展前瞻性宣传引导,在人才引进前同步开展落户政策宣传,利用抖音等新媒体“短平快”解读“落户地”“随迁”“投靠”等户口迁移常用名词,帮助人才看懂政策、方便记忆。二是优化服务。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打通人才服务“最初一公里”,充分发挥区县行政审批中心、人才市场综合服务窗口作用,利用“浙里办”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一站式”收件办理。帮助协调人才在落户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符合政策的人才落户无障碍。三是出台配套政策。协同教育、住保等部门进一步优化人才待遇保障机制,在子女就学、购房补贴等人才关注的待遇问题上与人才户籍地剥离,在市区范围探索实行就业地和居住地选择模式。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