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索引号:580267448/2023-0239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杭人社发〔2023〕115号 公开日期:2023-11-30
发布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专家论证会】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专家论证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08 10:22

2023年11月24日,《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家论证会通过线上形式召开。会议邀请了杭州市委政法委维护稳定处四级调研员刘伟,杭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易明波,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陈松,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王龙娟,杭州科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何林等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专家论证认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是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也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师资培训、项目开发的重要阵地。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要求,有助于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创新培养模式,更好服务杭州市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等工作。

《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政策起草单位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按照政府性政策审批的要求完成相关报批手续,确保政策前的所有审批手续完整齐备,政策的实施具有合法性。

《办法》符合国家、浙江省的政策导向,符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62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1〕5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办法》没有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相一致,没有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没有与其他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同事项的规定相冲突,符合建设“名城工匠”战略部署的政策要求。政策的实施具有合规性。

《办法》是为充分发挥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主体功能,切实加强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的管理和各项服务,政策的出发点是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的基础上,认定分基地若干,形成“一个中心、多点布局”的方式,分基地认定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分期实施”的原则,最终形成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与企业、院校、区、县(市)分基地相互支撑、特色发展的建设格局。《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保持了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政策的设计兼顾了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了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的不同诉求。政策的实施具有合理性。

《办法》已进行多轮征求意见,政策的出台实施经过了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杭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相关企业对政策的认同度高,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和劳动者群体也希望早日启动政策的实施。《办法》将会产生明显的正面社会影响。政策相关单位具备了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政策的出台、实施的时机已经成熟,政策设计方案周密、完善,具有实操性。从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88.93%的受访群众对出台《意见》表示“支持”,2.77%的受访群众表示“有条件支持”,受访群众无人持“反对”意见,持“无所谓”态度的市民群众为8.30%,表明群众对政策的认同度高。说明本政策获得了大部分群众的认可,政策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专家论证建议,《办法》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争取政府部门、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相关企业、群众对《办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