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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富阳6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07 11:09

杭人社提〔2022〕99号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防范房地产行业欠薪的建议》(富阳6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建委、市司法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先后规范建立了联合预警常态排查、联网监管常态运行、联动处置常态保持、联合督查常态落实等4个常态化机制,探索推广了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实薪”数智监管模式(“护薪保”系统),完善健全了全过程监控、全链条可溯等6项制度线上监管机制。2022年,我市多次开展护航亚运、根治欠薪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向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等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维权指南》10万余份,检查用人单位17.9万余家,为1.9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85亿余元。您在深入分析房地产行业欠薪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防范房地产行业欠薪的相关建议,分析全面深入,建议针对性强。我局会同建设、司法等部门认真结合您的建议,持续深化“杭州无欠薪”行动,着力推进防范房地产行业欠薪工作。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全过程跟踪审计

  一是强化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严格审查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和内容,防止出现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情况发生。根据《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4〕9号),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非国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确定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双方市场行为,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大房产项目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双方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二是强化项目实施阶段“事中”监控。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全覆盖检查的优势,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巡查,及时预警、查办建设资金非正常支付、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等异常情况。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引领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浙建〔2023〕7号)要求,在建设项目中推广实行施工过程结算,房产项目的发承包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相应的结算方式,解决“结算难”问题。三是强化项目验收阶段“事后”管控。将“工程款足额支付”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在现行由建设单位单方承诺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模式基础上,改进为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联合承诺,不提供联合承诺或者不履行承诺的,工程项目不予以验收。

  二、关于数字化监管全链条

  一是加强实名制管理常态化监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核实实名制系统人员登记和考勤情况,实现施工人员实名登记全覆盖、实人考勤全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列入专项行动、考核晾晒、联合督查等必查、必考、必究内容,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落实专项整治。升级实名制管理系统,对6月30日后竣工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实名制系统“实人直连”升级改造,有效防范代人打卡、虚假考勤的情况。二是全面推广应用“护薪保”系统。督促指导各工程项目接入应用“护薪保”,农民工使用“护薪保”真实签订劳动合同、如实记工考勤,建立健全以工资契约为基础、诚信守约为原则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实薪”管理机制,有效破除欠薪欠款不清等顽症痼疾。三是加强部门数据衔接共享。推进住建部门实名制系统与人社部门“护薪保”系统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以住建实名制考勤数据为基础,结合施工进度、支付周期等信息,将农民工记工数据、工资发放数据与之进行匹配核对,动态预警异常信息,有效遏制专户套现、虚假讨薪等行为发生。四是推进工资金额本人确认机制。推广农民工通过“护薪保”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每日申报记工天数、工作量或工资额,每月核对确认本人工作量和应发工资金额,将每月工资金额确认结果作为工资支付表附件,有效化解工资金额不清等痛难点问题。

  三、关于提高民工法律意识

  一是全过程组织“开工第一课”。抓好“点对点”法治服务、在建项目劳动用工岗前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护薪保”专题培训、“巡回式”普法宣传等活动,提升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和劳动者理性维权意识。二是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农民工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全市普法工作要点和重点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依托融媒体等平台载体,多形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刑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常态抓好维权提醒短信发送宣传,畅通维权投诉渠道,有效提升农民工法治素养。三是丰富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服务举措。在农民工群体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劳动争议调节法律援助力度,构建完善援调衔接的服务模式,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

  此外,我们将持续加大对欠薪施工企业的惩治力度。一是规范案件处理。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线索件处置过程中,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到立案查处“应立尽立”,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调查取证,按规范程序办理欠薪案件。二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做到行政处罚“应罚尽罚”、违法公布“应公布尽公布”和信用惩戒“应惩尽惩”,营造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人社部门行政处罚的施工企业一律信用扣分;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企业,将信用等级确定为E级(最低等级),在招投标活动中信用分为0分;依法依规对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