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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07 10:52

杭人社提〔2023〕95号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务派遣稳定发展的建议》(344号)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确立的劳务派遣制度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保持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劳动力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以及用工制度的不断改革,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实际情况,更趋向于自发决定用工形式和就业形式,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务派遣作为极其灵活的用工方式便有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同时,由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实践中也易被部分用工单位用来规避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方面诸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同工同酬等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发生。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现状,为推进我市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及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举措。

  一、定期会商劳务派遣用工等劳动关系领域问题

  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紧紧围绕劳动关系突出问题包括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统筹研究应对措施,及时调处化解矛盾,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支持、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规则,对推动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等制度建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我局会同市总工会等三方四家成员单位,配合省人力社保厅共同参与商定《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文件下发以来,三方四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重点提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为推进本市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合规指引作用。

  二、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执法检查   

  一是加强事前监管。规范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重点突出对企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事项的实地核查,确保行政许可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规范劳务派遣业务续延许可审批,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对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依法决定不予续延。二是加强事中监管。规范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对依法经营、规范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准予年检通过;对不依法经营、存在违法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移送劳动保障监察查处;对逾期未参加劳务派遣年度核验的,依法责令整改,对经营年度内两次不参加年度核验的,依法不予续延。三是加强事后监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招聘人事管理、薪酬待遇、劳动保护条件、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安排等,增大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力度,扩大监管覆盖面,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三、多举措畅通被派遣劳动者维权渠道

  从严常态值班、应急备勤、24小时值班等各类值班落实,加大“维权提醒”、维权“安薪码”的张贴宣传力度,开展“安薪在杭、理性维权”短信提醒宣传,向劳动者发送维权短信790万余条,确保投诉举报维权渠道持续畅通。深入开展护航亚运“除险保安”、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处置力度,防范化解各类劳资纠纷隐患。加强与司法、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健全劳动纠纷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裁审衔接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发挥工会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今年以来安排预算专项资金48万元,依法为权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四、建立健全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连续用工的,用工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通过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较多的用工单位,应当有被派遣劳动者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近年来,我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等有关职能部门,通过部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发布薪酬分配操作指引、举办集体协商代表业务培训、编纂集体协商典型案例选编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集体协商的社会宣传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广度、扎牢协调协商深度,切实维护好广大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营造关心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会环境

  一是充分利用好现有人力资源企业行业协会平台,对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专题授课、宣教法律政策,提升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好人社部门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政策指引及案例评析,对用工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宣贯,提升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好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其他联合惩戒部门劳动保障违法“黑名单”平台,以案说法,使广大企业引以为戒,规范经营;利用好“开工第一课”宣讲平台,走进企业,走近劳动者,答疑解惑,努力营造关心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会环境。

  下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定期研究分析我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一步抓好“安薪在杭、理性维权”短信提醒发送,实现维权信息发送全覆盖,并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维权信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保障免费法律援助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