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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580267448/2024-001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杭人社发〔2024〕1号 公开日期:2024-01-10
发布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视频图文解读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1-19 10:42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新时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杭州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践要求,为进一步整合退管专项资金项目,完善结算体制,明确资金用途,优化服务内容,提高专项资金绩效规范资金管理,制定了《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订依据

1.杭州市加强新时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有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于杭州市级,明确了专项资金的四个项目:服务关怀经费、健康体检经费、自管小组文体活动经费、节日慰问费。

(二)资金保障对象。明确了在杭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均应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列入资金保障对象。当退休人员出现死亡等规定停止养老待遇的情形,不再列入资金保障对象。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支出范围及标准。规定了四项经费的支出范围及标准,分别如下:

1.服务关怀经费。统筹用于退管公共服务、自管小组建设和住院慰问、大病慰问、丧事料理等慰问关怀。

2.健康体检经费。统筹用于两年一次的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经费标准为400元/人。

3.自管小组文体活动经费。统筹用于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织的自管小组文化、体育、游览活动,每人每年限参加1次。

4.节日慰问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节日慰问费,其中春节1200元,端午节、中秋节各800元。

(四)资金管理。

1.资金安排。专项资金由社会化管理服务地的区财政负责保障。年预算安排标准:服务关怀经费120元/人,健康体检经费200元/人,自管小组文体活动经费130元/人,节日慰问费2800元/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有关规定,2024年起市、区按照1:1两级比例分担(社保基金承担部分除外)。

2.资金使用。规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节日慰问费、健康体检经费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其他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资金结算。明确专项资金结算原则、时间和要求。按先预拨、后清算进行资金结算,于次年第二季度开展清算。专项资金根据标准按实结算。

(五)资金绩效与监督。主要包括注重资金绩效、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公开、加强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内容。

(六)其他事项。对区、县(市)退管专项资金政策的执行要求、国家及省市文件衔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废止了9个前发文件。

四、施行时间

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宋晨

联系方式:0571-8770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