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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须符合哪些条件?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28 14:42

企业成立时,申报对象须为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留学生),在杭州市税务登记注册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保;申报时,申报对象年龄须在40周岁(含)以下,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其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及以上,且企业资金(含企业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实际到位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创办的企业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