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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80267448/2024-014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人社发〔2024〕102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视频图文解读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规定,我局启动了本轮的全面清理,对2024年6月底以前已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2024)》(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订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通知内容正文,对文件制定的背景及依据进行了简单说明,明确了发文对象、实施时间等;第二部分为宣布废止(失效)的部分政策文件目录。该目录表格式详细载明了政策清理后本次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的52件政策的文件名称及文件号,注明了应当宣布废止失效的理由,如:工作任务已完成、不符合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相关规定、已有新规定替代等。
四、施行时间
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五、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曹斌
联系方式:0571-8525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