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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05 15:08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积极做好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杭州市数字经济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列入2024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市级培育项目。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发布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做好49份文件、合同和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情况评估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归档整理。对226份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组织清理,宣布失效和废止52件。制定《杭州市数字经济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补齐当前的法律法规指引空白。

(三)推进规范科学监管执法。全面梳理我局150项行政权力事项的裁量空间。作为杭州市行政给付试点改革单位,认真制定行政给付裁量标准,为全市制定裁量权基准奠定基础。指导仲裁院(维权中心)与综合执法局对接梳理行政处罚事项47项。积极参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牵头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97项。

(四)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发挥顾问单位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聘用公职律师1名。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聘任4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我局系统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监督。三是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本级参与双随机检查12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为80%,抽查事项覆盖率为100%。

(五)法治宣传卓有成效。制定发布《“法治人社·护‘杭’共富”法治宣传品牌创建方案》,实施“六大工程”,以动画、视频、案例解析等方式介绍人社领域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海报、灯箱广告、普法视频等形式,提升人社法治宣传品牌知晓度。开展杭州人社系统法治宣传品牌矩阵培育工作,以“法治人社·护‘杭’共富”为总品牌,通过市—县联动,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子品牌,“法治人社 ”品牌宣传矩阵初步形成。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政务服务水平还有提升空间。目前全市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满意度已达到99.9%,但依然存在因各种原因导致部分超期受理、超期办结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少量行政执法文书还存在内部审批文件未签字、部分复印件未加盖核对原件章或未注明来源、案卷材料顺序与目录不符等瑕疵。

(三)行政争议高发风险仍然存在。由于历史政策原因和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目前仍存在一些可能导致行政争议高发败诉的客观风险,容易引发败诉案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主要体现在:

(一)强化履职担当,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落实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年度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工作推进。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强化统筹部署,切实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强化示范带动,积极表率以身作则。按要求开展中心组学法,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规章。组织新任命工作人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继续健全人力社保法律法规规章,着重抓实《杭州市社会保障卡与市民码公共服务应用融合促进办法》立法项目,做好人社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指导意见的宣贯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降低案发量和败诉率。抓好行政行为源头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好调解这个抓手,加强与各级法院、行政复议部门的沟通,力争行政争议案发量有所下降、无败诉情况发生。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依职权行政行为程序风险提示与工作指引》和《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依申请行政行为程序风险提示与工作指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程序意识,防范行政程序风险。

(五)纵深推进法治宣传品牌建设,培育普法宣传矩阵。加大普法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将法治文化融入法治品牌建设,培育“法治人社·护杭共富”普法宣传矩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