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15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杭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分基地的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展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的意愿;
2.具备申报实训项目所需的自有实训场地及设备(不含租赁),有自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社会信誉好,近几年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成效突出;
4.所申报项目符合杭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广、社会需求大,实现与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现有实训项目、实训区域等方面的互补。
具体认定标准参照附件 1。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部门,申报材料需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送PDF文档。(申报材料一式3份)。
申报材料包括:
1.《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等;
4.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如实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若现有分基地新申报增减可开展的实训项目或者竞赛项目需在附件2的申报封面标注“增减”字样。
(二)评估认定
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材料评审,综合评估,择优确定。
(三)结果公示
对拟定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名称和铭牌,其中名称由 “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名称或区域+分基地”组成,并统一授予 “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铭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芦洪燕 联系电话:86593000
邮 箱: 442020492@qq.com
附件:1.《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认定标准》
2.《杭州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申报表》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