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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党委政法委、人力社保局、信访局、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欠薪问题处置化解工作机制,推动欠薪源头治理和高效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欠薪问题处置化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管行业就要管欠薪”的指示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两个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守土有责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把事前防范化解挺在事后调查处置前面,构建条抓块管、处置有力、责任落实、治理有效的根治欠薪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欠薪线索“压总量、去存量、减增量”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
二、明确各方工作职责
(一)区、县(市)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主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欠薪源头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维稳责任,协调政法部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三)市信访局。负责对因欠薪引发的信访事件的受理、协调和督办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欠薪信访问题化解处置。
(四)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市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指导各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负责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对恶意欠薪企业(个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
(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根治欠薪工作的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及时将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六)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林水局。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源头治理,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协同做好国家、省、市欠薪线索投诉举报平台、信访、“110”警情等涉及本行业领域欠薪线索件的处置工作,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七)市公安局。负责做好行刑衔接,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堵路、堵门、跳楼、殴打他人等社会治安案(事)件。
(八)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市本级财政直接投资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
(九)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组织房地产项目风险防范排查,做好房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风险项目信息共享。
三、建立分流交办机制
(一)各类欠薪线索防范化解处置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各级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
(二)各类涉薪线索、案件、舆情、信访、“110”警情由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化解工作;对存在欠薪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线索,移交区级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办理。
(三)国家和省平台欠薪线索件经属地核查、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后,对查实因未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和实名考勤、未规范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等实名制管理不到位以及因存在违法建设市场行为引发的欠薪线索,应在欠薪线索接收之日起7日内通过一体化平台流转至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化解,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欠薪线索15日内完成核查化解工作,并通过一体化平台将欠薪线索核处结果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四)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需要进一步作出行政处理或案情特别复杂的欠薪线索,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视情将欠薪线索通过一体化平台流转至人力社保部门,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合力处置化解,确保欠薪线索在人社部、省人力社保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核处工作。同时,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立案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五)各级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落实平台账号开设、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建立欠薪线索处置争议仲裁机制,构建欠薪线索精准分流、合力处置、限时办结、规范反馈的闭环工作体系。
(六)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通报分析研判各区、县(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欠薪线索防范化解处置工作动态,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增强组织协同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实际,加强根治欠薪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常态化全面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突出抓好新注册企业、新开工工程项目的法治宣贯,提升用人主体法治意识。要加强欠薪类信息共享互通,依托“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和“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等信息化平台,常态化开展欠薪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等工作。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实落细人工费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人力社保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各部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信息共享,依法开展信用惩戒。
五、加强应急处突联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杭根欠薪办〔2023〕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对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广、存在疑难复杂情形的,属地人力社保、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赴现场开展联合处置,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并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要高度重视欠薪舆情监测,加强与网信部门和新闻单位的信息互通,做到快速响应,分类处置。一旦发现因欠薪引发的舆情,各地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本地成员单位快速介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通报晾晒考核
市委政法委、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晾晒各地各部门根治欠薪相关工作情况和欠薪案件涉稳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考核。
各地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安薪指数”纳入对本地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对欠薪线索件量大、线索件案发率、增长率高、打击力度弱以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欠薪线索有效化解率低等问题,要采取晾晒通报、联合督查、专案督办等方式推动整改。
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第一时间报告欠薪异常状况信息,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切实将欠薪隐患“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化解在一线”,确保一般欠薪纠纷不出镇街、重大劳资纠纷不出区县。各级人力社保、建设行业等主管部门要落实首问负责制,依法及时受理现场投诉欠薪。要建立健全日常联络员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实体化工作专班工作要求,构建部门联动、协同到位、合力化解的工作格局。对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等重难点欠薪案件,要落实领导包案、集中化解、合力攻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全力做好欠薪案件处置化解工作。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杭州市信访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