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报,我局已受理何清美病残津贴领取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571-63322892,0571-6312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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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