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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

市人力社保局    2009-12-14 10:38

本期主题: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

特邀嘉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就业局局长  陈旦秋

内容介绍: 我市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围绕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总体目标,以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四类群体就业为重点,按照普惠化、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在国家、省及我市现行就业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含金量,加大扶持力度,新的政策更具有杭州特色。              

时间:2009年12月14日下午2点半

文字直播:

郑 蓉:市民朋友们,网民朋友们,现场的各位嘉宾和各位记者,下午好!今天我们讨论的主题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 [14:20:40]    

           

郑 蓉:就业是增长之源、民生之本、稳定之基,是人民群众最大的生活保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新增就业难度加大,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中央和省出台了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来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为积极应金融危机给我市带来的严峻的就业形势,并健全我市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今年3月份,我市按照力度最大、政策最优、覆盖最广、合力最强的要求,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2009年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市委[2009]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委[2009]10号),并抓紧制定出台了有关就业援助证发放、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管理、创业园建设等十余个配套文件,目前政策文件已基本出台完毕。 [14:21:14]    

           

郑 蓉:为此,今天“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推出第五十期网上接待室,邀请市劳动保障局陈旦秋副局长出任今天网上接待室的首席接待人,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何推进我市就业工作,现场回答网民们的有关问题。 [14:22:05]    

           

郑 蓉:今天出席“网上接待室”的现场嘉宾有: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王惠利、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李越清、东新街道工作人员姚国英、潮鸣街道工作人员徐俏颜、武林街道环西社区工作人员潘莉娜、长庆街道御跸社区工作人员赵建明。 [14:22:40]    

           

郑 蓉:网民朋友们,现在“网上接待室”的论坛已开通,网友们如果涉及到有关就业问题的意见或建议,可以在论坛上提交,请今天负责接待的劳动保障局专业人员给予解答。 [14:23:27]    

           

郑 蓉:下面请首席接待人、市劳动保障局陈旦秋副局长回答大家的提问。 [14:23:44]    

           

陈旦秋:主持人好,网民朋友、现场的嘉宾和记者,大家好!感谢市政府门户网站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面对面“共话杭州就业”的机会!今年我市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按照杭州市破解“七难”,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以“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总体目标,以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四类群体为重点,以出台“就业再就业新政”为突破口,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确保了我市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3月份,市委发布了9号、10号文件,我们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又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有关就业援助证发放、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管理、创业园建设等十余个配套文件,通过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鼓励灵活就业、鼓励各级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四大途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面推进我市就业政策的全面实施。很高兴今天与大家共同谈论我市就业政策问题,共同为推进我市就业工作发挥作用。 [14:25:11]    

           

王惠利:陈局长,您好!我是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我叫王惠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向您咨询就业政策问题。我是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听说新的就业政策已经出台了,我想了解一下有关企业用工补助方面的问题。像我们企业今年9月刚刚招用了两名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听说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企业可以享受补贴,请问我们可否享受?条件和标准是什么?如何享受? [14:26:45]    

           

陈旦秋:您所说的这项补贴是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企业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是可以享受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条件是为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标准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
企业申请此项补贴要在为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就近向单位实际经营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主城区外的省内用人单位吸纳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就业的,可向任一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的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并带上相关资料。 [14:27:46]    

           

王惠利:我们公司两年前就招用了一名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一直没来申请过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后,我们可以申请享受该人员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吗?如果可以享受,按新政策规定享受还是按原政策规定享受呢?申请享受是否有申请截止期限? [14:28:14]    

           

陈旦秋:根据《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劳社就[2009]291号)规定,新政策实施后,原来政策未享受完的可以继续享受,因此你们企业还是可以来申请享受两年前招用的人员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该人员2009年7月前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规定的标准享受,也就是按照老政策规定的标准享受2009年7月以后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按新政策规定的标准享受。但是政策享受是有截止时间的。《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劳社就[2009]291号)同时还规定,政策享受期限的截止时间在2009年6月底之前的,审批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政策享受期限的截止时间在2009年7月之后,享受有关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按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一次的办法执行,申请时间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打个比方,假如你们企业2007年3月就已经招用了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那么你们企业必须在2009年底之前来申请2007年3月——2009年2月期间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2009年7月以后,企业每12个月申请一次,也就是说2009年2月——2010年1月的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企业要在2010年7月底前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14:30:17]    

           

王惠利:由于工作需要,我对就业帮扶政策关注较多。据我了解,我市在鼓励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方面的政策较多、较完善,补贴力度也较大。今天在此想了解一下我市农村就业扶持政策有哪些?是否有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优惠政策?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 [14:30:41]    

           

陈旦秋:目前我市专门的农村就业政策并不多,今年可以说是农村就业政策的制定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0号),我局制定了十多个新的积极就业政策的配套文件,其中关于农村的有三个,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劳社就〔2009〕116号)、《杭州市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杭劳社就〔2009〕251号)和《杭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杭劳社就〔2009〕275号 杭财社〔2009〕936号),这三个文件基本搭建起我市农村就业帮扶政策体系。
在我市就业政策中,城镇的政策相对走在前面,历史长、经验多,农村的政策则是后起之秀,实际上是城镇好的政策向农村的延伸、拓展。如城镇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之一是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现在我市农村也有这一扶持政策,也就是刚刚出台的《杭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分两类,一是招用主城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是招用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单位经营所在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14:32:34]    

           

李越清:陈局长,您好!我是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我叫李越清,我也是从事人力资源这块工作,很荣幸能和您面对面咨询有关就业政策问题。听说新政策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请问这个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呢?可否同时再享受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14:33:11]    

           

陈旦秋: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申请条件是: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共同安排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社区保安、保绿、保洁岗位就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项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100元。
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在每月25日前。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申请享受社区保安、保绿、保洁岗位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物业服务企业享受了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的该项补贴,不再重复享受用人单位吸纳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14:34:59]    

           

李越清:我们单位招用了一名持有市双拥办颁发的《市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证》的人员,有没有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 [14:35:23]    

           

陈旦秋:有。你们企业须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是每人2000元。申请程序是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就近向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并附《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市双拥办颁发的《市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证》、就业登记证明书、《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单》等资料。
另外,我市对用人单位招用持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人员,也有一次性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补贴的标准和申请的程序也是一样的。 [14:35:42]    

           

李越清:谢谢陈局长。我还有一个问题,因我们公司业务要进一步拓展,我们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近期打算招一批应届毕业大学生。听说今年我市推出了大学生见习训练政策。我想问一下:我们可以申请成为见习基地吗?申请见习基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哪些补贴呢? [14:36:44]    

           

陈旦秋:是的。今年2月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目的是帮助大学生积累职业经验,同时为用人单位储备人才搭建平台。见习训练的周期一般为3至6个月,主要是通过政府认定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相对规范的企事业单位成为见习训练基地,采用政府补贴的方式组织大学生到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训练。政府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与见习训练计划,提供见习训练岗位。申请见习训练基地的单位,我们一般考查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运作规范,具有一定规模;二是提供的见习岗位适合大学生的就业需求;三是企业能认真安排并落实见习学员的带教计划,确保大学生通过3至6个月的锻炼能获得能力提升。
  目前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含四项内容:一是见习学员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72元;二是见习期内为学员购买的综合商业保险,每人每半年50元;三是给见习基地的训练费补贴,专业技术类岗位400元每人每月,非技术类岗位150元每人每月;四是一次性留用奖励1000元每人。 [14:38:33]    

           

李越清:那么我们通过哪些渠道可以招收到符合见习补贴条件的大学生呢? [14:38:42]    

           

陈旦秋: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对象包括本地生源毕业学年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也包括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招收见习训练学生,基地可采用多种渠道:一是通过杭州就业网发布见习训练岗位,由我局专业技能处推荐见习学生;二是联系在杭高校,通过校园招聘方式,招收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见习;三是委托我局专业技能处安排进行校园小型宣讲会等活动,协助招收符合条件的见习生;另外,各见习基地在日常招聘活动中接触到的符合见习条件的学生也可申报参加见习训练。
  目前我市在在杭38所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正在开发过程中,预计今年底明年初能投入使用,届时见习基地与见习训练学生间的信息对接将更加顺畅。 [14:39:08]    

           

李越清:见习期间,企业对见习学员如何管理呢?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呢? [14:39:53]    

           

陈旦秋:见习训练期间,见习基地对见习学员的管理可参照在职正式员工的管理,当然企业申请见习基地前提交的见习训练计划,带教计划,学员考核等需认真落实。见习训练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学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见习基地与见习学生签订的是《大学生见习训练协议书》。在见习训练期间或期满后见习基地与学生达到留用意向的,可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训练协议》随即终止。 [14:40:33]    

           

姚国英:陈局长,您好,我是东新街道的工作人员,我叫姚国英。由于工作需要,我对就业帮扶政策关注较多。据我了解,我市对城镇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关注较多,今天在此想了解一下本地农村劳动力和“新杭州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是否已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的关注?下一步有何安排打算? [14:41:01]    

           

陈旦秋:实际上,杭州市委市政府一向比较重视就业这项民生工程。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0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就业新政30条,就已经把就业援助的对象扩大到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在杭州常住的新杭州人。上半年,为摸清底数,我们做了四类群体就业状况调查,调查结果令我们深思,需要我们认真解决好一些问题。根据王国平书记11月27日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相对于国企改革带来的下岗失业的这波浪潮,我们现在完全有条件、完全有能力解决四类群体,特别是本地农村户籍劳动力和外来创业务工人员这两类群体的就业再就业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努力做好这两类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别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坚持两个就业率、失业率的“一起抓”,落实社会就业率和失业率,要提出社会就业率和失业率的奋斗目标和考核指标。 [14:42:42]    

           

姚国英:既然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要做好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那么,请问有什么具体举措? [14:45:06]    

           

陈旦秋:首先是建站。所有农村的乡镇和村,都要像城市街道、和社区那样,要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和服务室。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角,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尽快落实。二是发证。发放《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要做到应发尽发,免费发放,100%该发证的对象都要发到手,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也是今年年初就业新政30条中的非常重要的一条。三是帮扶。发证后要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提高证件含金量。根据王国平书记重要讲话,教育消费券可以让每一个杭州户籍的人都能优先享受;可以出台一些必要的帮扶政策,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仅局限于困难人员转移就业;还有可能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逐步扩大到一般失业人员。 [14:45:14]    

           

姚国英:据说现在出台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将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提取作为创业扶持资金的政策,许多失业人员都非常关心该政策,不知道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这项政策?该失业保险创业扶持金的标准又是怎么样的?陈局长能不能给我们详细讲讲。 [14:46:34]    

           

陈旦秋: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0号)精神,鼓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我市出台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领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明确,从2009年7月1日起,只要是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领取营业证照的杭州市区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金,这样能鼓励更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去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了。
创业扶持资金标准相当于失业人员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含医疗补助金),最长截止法定退休年龄到达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失业人员领取营业证照当月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为准。 [14:46:41]    

           

姚国英:从我们街道的情况看来,现在创业气氛还是比较浓厚的,通过政策提供的创业扶持金,能使相当一批失业人员有创业资金,改善她们的创业条件,这个创业扶持金政策想必肯定会对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那么,失业人员领取营业证照后,到哪里申领失业保险创业扶持资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创业扶持资金后,就算是就业了吗? [14:48:18]    

           

陈旦秋: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需申领失业保险创业扶持资金,只需在领取营业证照之日起3个月内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领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并提供营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即可。
如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了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在其未领取完失业保险金月份的期限内,如歇业仍视同就业。 [14:49:06]    

           

姚国英:失业人员如在2009年6月30日(含)前领取营业证照的,能否申领失业保险创业扶持资金?失业人员领取营业证照后,逾期如果不申领失业保险创业扶持资金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将如何处理? [14:49:15]    

           

陈旦秋:由于该办法是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若失业人员在2009年6月30日(含)前领取营业证照的,仍需按原规定执行,因此失业人员如在2009年6月30日(含)前领取营业证照的话就不能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一次性提取了,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将按规定予以保留。失业人员在领取营业证照后,可按规定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如歇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其剩余的失业保险享受待遇期限可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可合并计算,合并后的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另外,申领失业保险创业扶持资金也是有一定的时间要求的,要申请的人员必须在领取营业证照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好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领失业保险创业扶持资金的,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将按规定予以保留,就不能再作为创业扶持资金一次性发放了。 [14:49:32]    

           

姚国英:这次,市里面在帮扶失业人员创业方面的确实多了很多方面的政策,确实能给失业人员创业带来一定的帮助。我还想问几个其他方面的问题,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一般多久签订一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几年?初次上岗的人员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14:52:42]    

           

陈旦秋: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一般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初次上岗的人员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14:53:02]    

           

姚国英:还有像灵活就业人员和街道签订了《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是否要收回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证》和《杭州市就业援助证》? [14:53:08]    

           

陈旦秋:我们认为灵活就业是就业的一种形式,因此灵活就业也是就业。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的《杭州市失业证》按规定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收回,《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代管。 [14:53:16]    

           

徐俏颜:陈局长,你好,我是潮鸣街道工作人员,我叫徐俏颜。我也想再问下有关帮扶创业方面的有关政策。听说,为了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创业初期场地和创业经验的瓶颈问题,我市出台了鼓励创建失业人员创业园的政策。请问,创办失业人员创业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作为创业园的主办方能享受哪些补贴? [14:53:52]    

           

陈旦秋:创办失业人员创业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园以孵化失业人员创办的微型企业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组织机构健全,有专职的创业服务人员。
  2、创业园建筑面积要求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直接用于企业用房和为企业提供公共配套服务的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70%。
  3、创业园内企业数不少于15家,每家企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合办的创业园内由失业人员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数不少于企业总数的80%。
  4、创业园具有较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入驻和退出机制,可以为园内企业提供所需的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
  经认定的创业园,主办方每年可得到5-10万元的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园内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数在15家(包含15家)以上不足30家的,每年可获得5万元补贴;创业园内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数在30家以上(包含30家)的,每年可获得10万元补贴。 [14:54:21]    

           

徐俏颜:那么,失业人员进入创业园创办企业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呢? [14:55:44]    

           

陈旦秋:对符合条件的进园创业登记失业人员给予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失业人员进入园区创办企业,创业园主办方应给予场地租金减免,减免方式为逐年递减。失业人员在园内创办企业头12个月的场地租金给予全额减免;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给予场地租金总额70%的减免;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给予场地租金总额30%的减免。 [14:55:54]    

           

徐俏颜:今年我市出台了很多积极促进就业的新政策,而且在你们的政策宣传中还了解到这次是建立了我市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趁这次机会,我想详细了解一下在就业新政中,我市把哪些人员界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就业帮扶的? [14:56:01]    

           

陈旦秋:我市新的积极就业政策是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制度,在就业新政中,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困难家庭人员,即纳入市、区两级救助圈的家庭成员;4050人员,即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这五类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可享受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14:56:47]    

           

徐俏颜:根据自己对这次就业新政一些了解,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这是政府为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措施,是好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觉得,很难把握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具体标准,很难操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如何来准确地把握和认定? [14:57:38]    

           

陈旦秋:本次就业新政将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作为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对象之一,主要目的是为更好地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所谓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在实际操作中,我建议大家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要明确家庭成员的具体范围,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
  其次,要加强对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的理解,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的帮助与生活上的照顾;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育、教养;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在物质上的互相帮助与生活上的互相照顾。  第三,城镇零就业家庭定义中,要求“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因此,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人员均失业,且持有效失业证件。
  第四,有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家庭原则上我们是不予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的。
  在零就业家庭认定前,我们一般先会根据申请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提供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若申请家庭的失业人员不愿意接受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各项就业服务(包括就业推荐),或多次认为对推荐的就业岗位不能符合其就业要求的,我们一般视作其无就业愿望,该家庭也不能予以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 [15:00:55]    

           

徐俏颜:我想再了解下城镇零就业家庭是如何申请认定的?如果帮扶其家庭成员就业成功后,该家庭还算零就业家庭吗? [15:01:02]    

           

陈旦秋:零就业家庭是一类需要重点援助的对象,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条件的家庭,可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申请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填写《杭州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同时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符合条件的家庭提出申请后,经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受理初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核公示、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认定。经认定后,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申领《就业援助证》。
  另外,每个家庭成员的就业状态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因此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管理机制也同样遵循有进有出的模式。被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中只要有一人实现就业的,该家庭就不再作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对待。倘若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也不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街道、社区提供的就业援助服务的,则不再作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对待。 [15:02:37]    

           

徐俏颜:今年我市出台了就业新政30条,将就业援助面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四类群体,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外来农民工,体现了城乡统筹、全民共享以及大就业、再就业的帮扶理念。在此想了解一下2010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15:02:47]    

           

陈旦秋:王国平书记对我市2010年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了重要谋划,指出2010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要真正做到城乡统筹、全民共享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但我们一定要努力实现这一目标,要兑现政策、实践承诺;要出新招、出实招、出杀手锏;要有强大的保障,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就业再就业工作上。充分就业工作最重要的还是社区和村,王国平书记在讲话中还指出县(市)、乡镇和村也要创建充分就业的县(市)、乡镇和村;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村这项工作必定会涉及到“有人、有钱、有房、有章”的问题,要一揽子安排好;只要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用在四类群体的就业再就业上就好。 [15:03:27]    

           

潘莉娜:陈局长,您好。我是武林街道环西社区工作人员,我叫潘莉娜,很荣幸能和你面对面交流。我想问一些有关公益性服务岗位方面的问题。现在有很多社区开发了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的准确定义是怎么样的?而且公益性岗位比较稀少,我们怎么安排社区的一些就业困难人员上岗比较合理呢? [15:06:07]    

           

陈旦秋: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是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直管的社区保安、社区保绿、社区保洁、社区助老助残、社区就业援助员、社区卫生协理员等社区服务性劳动岗位;是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帮扶措施,是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渡过生活难关而推出的一种过渡性、临时性、救助性、保护性岗位。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遵循自愿申请上岗的原则。凡是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都可以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但社区必须优先安排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上岗。你们社区可以推荐一些符合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 [15:08:54]    

           

潘莉娜:我们社区在工作中会碰到个别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不服管,经常迟到早退,违反纪律等情况,给我们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请问多次出现这种违反纪律的情况的话,可否让他们退出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 [15:09:04]    

           

陈旦秋:根据《杭州市区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管理办法》(杭劳社就〔2009〕215号)规定,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出现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严重违反纪律或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的,应当解除《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所以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让其退出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 [15:09:22]    

           

潘莉娜:从我从事社区工作这几年看,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在解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上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听说,新的就业政策提出要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请问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有哪些?如何开发认定?主要安排哪些人员就业?补贴标准是什么? [15:10:42]    

           

陈旦秋: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范围主要为农村就业援助员、护林防火员、治安巡逻员、辖区保洁保绿员、助老助残员、公用设施维护员、村道养护工等七类岗位。开发或新增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须进行认定,由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由开发岗位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负责管理。
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安排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证》后,按照当地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的招聘启事应聘或由户籍所在区劳动保障室安置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就业。目前,市级财政给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另有商业保险费补贴每人每年100元。 [15:10:53]    

           

潘莉娜:有关农村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我还想进一步了解一下申领《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的有关政策,哪些人可以领这本证?凭这本证能享受哪些就业政策? [15:11:52]    

           

陈旦秋:凡是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有进入二、三产业就业愿望的杭州市户籍的农村居民都可向户籍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申领《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可凭证享受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我在这里要强调一点,不是所有的持《求职登记证》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现有的农村就业扶持政策。因为我们就业扶持政策的目的是促进就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就业,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所以目前能凭证享受政策的人员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也就是杭州市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农村4050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这五类人员。 [15:13:14]    

           

潘莉娜:我们社区有不少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他们可否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享受的标准是多少?如何申报呢? [15:14:46]    

           

陈旦秋:我市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对象是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只要符合这个条件,都可以申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标准分三档,一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500元;二是困难家庭人员,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三是其他人员,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应及时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申报灵活就业,填写《杭州市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并提供《杭州市失业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等资料,如果是困难家庭,还需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街道对其进行审核后,灵活就业人员与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站签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在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后的6个月内就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
  另外,签订了《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的人员,在协议期限内应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报告就业一次。 [15:17:03]    

           

潘莉娜:如果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在协议期内因各种情况不能从事灵活就业的,能否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吗? [15:17:36]    

           

陈旦秋:那要先办理中办理中止协议手续。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应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协议中止申请并填写《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中(终)止协议情况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签署意见后中止协议并返还《杭州市就业援助证》。
  办理中止协议手续后,这些人员可以凭就业登记证明(或劳动合同,或注明已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杭州市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参保证明单》)、营业证照、《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户口迁移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中(终)止协议情况表》及其他所需资料按规定到街道申请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15:17:46]    

           

潘莉娜:我们社区有一些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想到外地去就业,请问可否享受杭州市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15:18:13]    

           

陈旦秋:要看他是在省内就业还是省外就业。如果在省内就业,就可以享受除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政策以外的其他就业再就业政策。如果出省就业,则不能享受我市的就业再就业政策。 [15:18:20]    

           

赵建明:陈局长,您好。我是长庆街道御跸社区工作人员,我叫赵建明,很荣幸能和你面对面交流。现在,大学生就业形势很严峻,像我们社区里有几名09年毕业的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因为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就成天待在家里,家里人都非常着急,我们也为他们推荐了一些单位,但都没成功,我知道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在帮扶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也制定了很多政策措施,其中有一个是大学生见习训练政策,请问他们这种情况可以参加你们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大学生见习训练吗? [15:18:26]    

           

陈旦秋:是的,像他们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参加见习训练的。见习训练的对象包括杭州市区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及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我们目前已经认定了371家的见习基地,行业涉及广泛,提供的见习岗位也已经达到1万4千余个,可以推荐他们到这些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一方面可以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积累各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争取被单位留用,达到就业的目的。不过在这里还是想提醒大学生们,在选择就业岗位时千万不要眼高手低,要有从基层做起的吃苦精神,这样你们今后的成才之路走的才能更扎实。 [15:18:32]    

           

赵建明:我想问下,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吗? [15:19:15]    

           

陈旦秋: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来补贴市区失业人员创业的房租,只要是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市失业保险基金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15:20:36]    

           

赵建明:我们社区受理了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后,应做哪些工作? [15:20:45]    

           

陈旦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受理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后,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三保”岗位、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情况等进行核实,在《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上签署证明意见,并于每月30日前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确认。 [15:21:38]    

           

赵建明:据了解,我们社区有不少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准备自己去创业,请问这些人员创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15:21:46]    

           

陈旦秋:我市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对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创业无偿资助、一次性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等政策。 [15:21:55]    

           

赵建明:那么,我想问一下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条件是什么?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 [15:22:01]    

           

陈旦秋: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条件是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领取营业证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可以在领取营业证照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需附上《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15:22:10]    

           

赵建明:我还想问一下,享受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的条件是什么?奖励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 [15:22:42]    

           

陈旦秋:享受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的条件是: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于营业执照有效期满1年时已招用3名以上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奖励的标准是一次性5000元。如果您申请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应在营业执照有效期满1年后的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并附《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明书、《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单》、《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证明及录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证明》等资料。 [15:22:53]    

           

赵建明:我们社区有一名持有市里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人员,他想创业,请问他创业有没有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 [15:24:10]    

           

陈旦秋:有。只要是持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在营业证照的相应有效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2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是每人2000元。
  他可以在营业证照的相应有效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资料。
  另外,我市对持市双拥办颁发的《市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证》的人员创业的,也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跟退役士兵是一样的。 [15:24:21]    

           

赵建明:我还想请问一下,创业资助资金指的是什么?要获得该项资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5:24:48]    

           

陈旦秋:创业资助资金是指由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在市区创业的一次性资助资金。
  申请创业资助资金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以本人名义在杭州主城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在2009年7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3)持证人员在杭州市区创办企业,并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企业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带动就业不少于3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15:25:02]    

           

郑 蓉:这次举办的第五十期“网上接待室”活动,门户网站编辑部,在网上征集了一些问题,下午的接待中,“中国杭州”政务论坛上又有不少访问者发来帖子,现在请陈局长来回答其中一部分的问题。 [15:26:05]    

           

郑 蓉:有位网友发来帖子说,了解到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新杭州人”的就业问题,尤其是“4050”和“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帮扶和解决。一直以来市里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并努力打造充分就业城市,请问,对于充分就业城市这个目标,我市将如何来实现呢? [15:26:24]    

           

陈旦秋: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杭州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起部署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并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健康城市的目标。我们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目的,是要解决好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新杭州人”等各类群体的就业问题;只有帮扶大家实现就业,尤其是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才能实现保增长、扩内需、增收入、促安居,同时这也是建设充分就业城市、健康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方式之一。
  当前,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的冲击,夯实“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基础,我市在2007年以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探索,逐步创新,总结兄弟城市的促就业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拓宽了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的思路,通过开展充分就业行政村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充分就业街道、充分就业区、县(市)的创建活动,拓展创建范围,提升创建层次,进一步完善打造“充分就业城市”的政策举措。
  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 注重实效,扎实做好创建充分就业街道的各项工作。
  在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新的就业政策能认真贯彻落实;广辟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大力开展有针对性、有效性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市场就业的能力。
  第二, 开展充分就业区县试点工作
  在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街道、充分就业区、县(市)等系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将西湖区、余杭区、淳安县作为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区、县(市)试点,争取通过两年时间,全市充分就业社区、街道、区(县、市)覆盖率达到100%,到2011年底,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充分就业城市”。
  第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为大力提高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效率,我市将不断提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信息平台,使管理工作信息化,自动化的水平能实时适工作需求。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该平台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四,制定方案,提升标准,严格评估。
  严格按照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考核标准,进行评估验收。充分就业街道创建标准的提高,我们也及时对其考核评估方案进行了研究制定,标准更高,考核更严:创建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基础工作实行百分制,要求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且基础工作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以申报充分就业街道。
  通过上述主要举措,争取到2009年年底,确保我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主城区的老社区力争全部成为充分就业社区,60%以上的撤村建居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5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09年底,主城区70%以上的街道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到2010年底,力争主城区90%以上的街道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有社区的街道50%以上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夯实打造充分就业城市的基础。 [15:27:31]    

           

郑 蓉:有位网友说,他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此想了解政府对我们“新杭州人”就业再就业有何专门的政策和举措? [15:32:07]    

           

陈旦秋:目前,我市有关新杭州人就业再就业的政策相关比较原则。根据王国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下一步,我们在新杭州人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将重点做好两件大事。一是发证。对于登记作为杭州主城区常住户口且在杭州缴纳了五险的新杭州人,我们将发放《新杭州人劳动力求职登记证》。发证后可再考虑出台优惠政策,如登记发证后,职介费用可以免掉,培训可以优先等。二是兑现现有的政策。就是要切实做到“八个有”,要让新杭州人在杭生产生活有收入、有房住、有教育、有医疗、有社保、有救助、有安全、有组织,努力营造“新杭州人”在杭就业生活的良好环境,创造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环境,采取更为优惠的举措,加大新杭州人就业服务力度,为新杭州人提供与城镇户籍人员同等的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等。总之,是要通过登记发证具体解决新杭州人就业再就业问题。 [15:35:22]    

           

郑 蓉:有位网友说,他是一名本地农村劳动者,去年已领过《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我能凭这本证享受农村就业政策吗?    

           

陈旦秋:不可以,主要原因是老版《求职登记证》不能区分持证人员类别,能享受政策的只能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持老版《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人员符合享受扶持政策条件的,应在享受扶持政策前申请更换为新版《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换证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老证换新证时,对换证人员的就业状态不再重新确定,仍以个人申领原证时的就业状态为准,但已农转非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可以换领。    

           

郑 蓉:有位网友说,他是一名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请问我的《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有有效期吗?有效期是几年?有效期满后,还可以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吗?    

           

陈旦秋:有有效期的。《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如果你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有效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有效期满后,如果您经认定仍符合申领条件,有效期限可以重新计算。    

           

郑 蓉:有位网友说,他是一名失业人员,已经失业两个月了,想申领一本《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可以领吗?    

           

陈旦秋:根据《<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管理办法》(杭劳社就[2009]190号)规定,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五类人员可以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1)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2)纳入市、区两级救助圈的家庭成员。(3)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人员。(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5)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您如果属于这五类人员中的一类,就可以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    

           

郑 蓉:各位网友,各位嘉宾和记者:“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举办的“网上接待室”第*期接待活动,主题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问答,得到了广大网友和市民的积极参与,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如果大家还需要了解更多的我市就业新政,可以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网信息网查询具体信息。    

           

郑 蓉:本期网上直播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5: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