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发展规划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82号)精神,经审核批准,现将《杭州市“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杭州市“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关键时期。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民生保障一体化,实现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精神和部署,编制《杭州市“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了由单一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城镇劳动保障向城乡统筹转变,由落实政策向制度创新转变,建立了具有杭州特色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对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就业成效显著。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放在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位置,基本形成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6.06万人,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8.29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95万人,使用再就业专项资金25.16亿元。截至2010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9%,比2005年末下降1.52个百分点,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行政村活动,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6627户。截至2010年末,主城区列入创建范围的所有社区均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社区创建达标率为97.5%。全市77.2%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其中主城区所有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2009年杭州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创业活力和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形成了大学生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模拟实训、创业导师制、见习训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创业资金资助、场地扶持、税费减免优惠等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服务体系。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重点帮扶农村低保人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农村“4050”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农村残疾人实现转移就业。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08万人。建立全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出和落实农民工生产生活“八个有”(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安全、有救助、有组织)工作举措。
基本建立面向社会各类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十一五”期间,全市培养高技能人才59478人;全市再就业培训314878人,其中技能培训176904人,培训后再就业人数148754人,就业率达到66.4%;全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626273万本,其中高级工以上59478本;全市技工院校共培养中级工以上毕业生26368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6.99%以上;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出台实施《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将原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民政部门管理的医疗救助职能调整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打通,“城乡统筹、全民共享”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截至2010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0.6万人、345.24万人、243.98万人、314.95万人、228.53万人,分别比2005年末净增154.72 万人、157.53万人、125.61万人、203.92万人和132.12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参加各类养老保障106.3万人,参保率达到70%以上;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及生活补贴62.04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23.55个月,比2005年的13.93个月增加9.62个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08.3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8%。市本级累计医疗救助困难人员57964人次,支付救助金1.70亿元。杭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被评为2008年中国医保十大新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刷卡就医“一卡通”。
深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截至2010年末,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51.05人,社区管理率97.8%。全市共建立企退人员自管小组10265个,自我服务骨干人员19831人,实现自管组织的全覆盖并发挥“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作用。制定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市劳动关系协调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劳动关系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积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的长效机制。截至2010年末,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35694家,覆盖职工146万人,其中国有集体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100%。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节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区全社会平均工资从2005年的22645元增长到2009年的30480元。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05年的670元提高到1100元,增长了64.18%。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增强。各区、县(市)全面建立劳动仲裁院,各乡镇、街道均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向行政村(社区)延伸。至2009年底,我市200人以上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已全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252件。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两级执法、三级网络”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已初步形成,共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138个,落实网格中队工作人员399名。 2009年杭州市成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城市。“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监察检查用人单位41.6万户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1.2万份,为11.2万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1.6亿元。
(四)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优化。按照“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个到位的要求,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扩容升级,劳动保障网上办事服务项目不断拓展,“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运作顺畅。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突出,技能人才队伍在总量与素质结构上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二是农村劳动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有待加强和提高;三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四是劳动保障工作日趋繁重,基层劳动保障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期间加以研究解决。
二、“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新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市将深入实施“民主民生”战略,继续把“破七难”作为杭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载体,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努力打造“幸福杭州”。在新形势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宏观经济保持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为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空间;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工作高度重视,为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强大动力;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充满期待,为加快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政策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促进就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对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三、“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群众满意和走在前列为目标,加快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着力推进民生保障一体化,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相互衔接的民生保障联动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体面劳动,实现包容性增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注重把握杭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现状、基础、规律和趋势,努力使“十二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符合杭州实际、体现杭州特色。
坚持创新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着力推进民生保障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在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要有新的目标举措,力求体现与时俱进和时代特色。
坚持统筹发展。把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加快形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1、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统一规范、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充分调动劳动者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的积极性。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级创业城市。至2015年,新增城镇就业5年累计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杭州市城乡社会就业率达到95%左右,在杭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达标率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提供合格的劳动力。至2015年,全市培养高技能人才36万人,持证技能人才数达到120万人。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至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3、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共赢发展。建立灵敏高效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市场化、法制化。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劳动关系自主协调和管理制度,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趋于合理,职工劳动报酬水平持续提高。依法维护劳动权益的力度大幅提高,弱势群众的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4、加快劳动保障基础建设,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一体化,建成充分共享、高效运行全市统一的集中式数据中心,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管理规范、运行顺畅、作用明显,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劳动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四、“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劳动就业
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将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良性互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创建充分就业城市,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创业型城市、提升劳动者素质“行动计划”,做到城乡就业、杭州人和“新杭州人”就业、就业与创业、就业和培训“四个统筹”,重点抓好城镇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新杭州人”就业再就业,形成保障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
积极探索和落实新杭州人与杭州户籍劳动力同等的就业创业待遇。引导和帮扶本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全面落实农村就业帮扶政策,大力推行职业介绍补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用工和社保补贴,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帮扶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扶持和管理服务,推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建设。
开展社会失业率调查试点工作,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就业相关数据调查制度,探索建立失业预警预测制度,积极调控和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局势。
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大学生见习训练政策,扩大见习训练补贴对象范围,建立见习训练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推进见习训练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作用,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功能,大力开展大学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加强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制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创业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完善创业指导工作机制,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全面提供创业培训、开业帮助、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拓展网上就业创业新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创业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建设杭州市C2C创业园,加大网上创业就业场所保障力度,积极拓展网上创业新渠道。
(二)加强职业能力建设
实施人才强市科技兴市战略,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815”培训倍增工程,以通用型性强、技术含量高、社会需求大的职业工种为重点,优先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等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通过技师社会化考评等多种途径,在原来全市每年资助培养高级工8000人,技师1000人,高级技师50人以上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一倍。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激励、使用、交流机制和评选表彰制度,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对企业技术骨干实行直接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加强公共实训体系建设,采取“一个中心、多点布局”的方式,在有条件的院校、企业、县(市)区建立实训基地分中心,逐步形成市级综合公共实训基地与各分中心功能互补、特色发展的新格局。大力发展技工院校,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开展各行业技能人才需求的研究和预测,引导各类技能人才根据需求主动参加各类培养培训。
构筑完善以政府推动为主导,院校培养为基础,企业培训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运行机制,形成机构覆盖广、培训项目多、运行机制活、培训效果好的职业培训体系。在大中型企业中普遍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继续发挥工会、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内职工的技能培训工作。针对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大学毕业生等各类群体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突出抓好培训品牌建设和定向培训项目,推行和完善SYB系列培训、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和“8+X”整合版创业实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建设全国一流的考务中心,加快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流程,以信息化技术改进考试技术和方法,推广智能化考试技术。
(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抓紧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政策体系,做好新老制度衔接。深入贯彻实施《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围绕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加大对纳税未参保单位督保力度,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劳动者、农民工和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消除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制度差异。积极探索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对接和整合,将征地农转非“双低”养老保险、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五县(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与市区接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各统筹地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完善医疗保险一卡通信息系统,完善医保结算机制,研究出台单病种付费机制。加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加强对医保“两定”机构监管,建立中介机构评价审查机制和“两定”机构医保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社会保险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行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逐步实现五县(市)与市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待遇水平和服务内容的接轨,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异地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生活品质。加快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加大对杭州市退休人员大学建设资金的投入,建立杭州市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到2015年末,按地域分布和专业特色,每个城区建立企退人员大学分校和退休人员文体活动中心。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法规体系,研究出台《欠薪保障金条例》和行业分类监管办法。指导企业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贯彻落实《杭州市女职工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大力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推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代表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和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使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劳资沟通对话机制,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继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改革庭审方式,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
加大劳动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做实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基本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对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违法行为发生较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围绕劳动维权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积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推进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形成维权的长效机制。开发完成杭州市劳动关系指数课题并运用,发布我市区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
(五)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的均等化、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调查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建设好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
创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模式,建立机构运转协调、业务操作规范、基金运行良好、内控科学合理、服务高效便捷的运行机制,实现平台覆盖广泛、资源应用充分、手段方式先进的服务模式,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对服务对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加强劳动保障办事窗口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实现劳动保障90%的项目网上办事,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向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延伸,以统一的12333号码为服务标识,形成“一地呼入,全市咨询”的咨询服务体系。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全覆盖。建立强有力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整合的实施力度,完善数据采集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落实学习激励举措,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岗位廉政教育,形成管理、培训、监督、考核、评价一体化的干部队伍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劳动保障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十二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考虑,摆上突出位置,坚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一起抓,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保障和就业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领域,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加强自身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基础工作,开展专业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正的工作队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四)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发展指标纳入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进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确保规划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