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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杭人社发[2012]868号

市人力社保局    2012-11-20 16:28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深化完善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及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执政能力水平的基础工作来抓。8月,市政府对我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后,我局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建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局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同时,局党委在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工作部署,以及召开局务会研究业务工作时,都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内容结合进去,一并学习,一起部署,一同研究,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对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对依法行政的要求,局党委专题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明确了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印发到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区、县(市)人力社保局,予以贯彻落实。
  二、权责明确,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我局机构改革的实际,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与完善,重新制定印发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合并后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职责进行了梳理,对每个职权的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进行了明确。
  认真清理行政职权和依据。按照“是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主体、有市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是正在办理的行政职权事项”的原则,对我局现有的所有行政职权及其执法依据进行了清理,查清了我局系统现有354项行政职权的类别和分布,以及行政职权所依据的170个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规范性政策文件。形成了一份具有行政许可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96项(部分事项正在调整,审改办正在确认)、行政监管59项、行政处罚168项(部分事项正在调整,法制办正在确认),行政强制2项,其他行政行为16项以及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以及实施内部执法监督的职权清单。
  明确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在厘清行政职权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当前职权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对全部行政职权依法界定了执法职责、科学设定了执法岗位、细化量化了执法标准、建立了评议考核体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通过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保证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合法、公开、文明、高效。
  三、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完善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新修订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办法》,围绕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的意见建议的征集工作,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办法》,规定各处室(直属单位)就本处室(单位)管理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或转发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根据我市实际增加相关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内容的,均应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以局名义制定印发。并规定凡没有经过清理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使职权的依据;未经市政府法律审查,不得作为行政复议的答辩依据。积极抓好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年初,研究确定了《二0一二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制订和法律审查工作,今年完成了《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报备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重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文件审查,妥善处理文件涉及的有关矛盾和问题。对2011年出台实施已满6个月的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对历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彻底的全面梳理,并提出继续有效、需作修改、废止的清理意见。
  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为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拟制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十六项制度,除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外,还包括《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实施办法》、《行政许可评价评估制度》、《行政复议办案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赔偿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四、职权落实,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权,我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下属的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作为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委托执法的单位,均能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实施行政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在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的基础上,着手对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通过对许可项目内容多次研究和讨论,我局对实施的8个行政许可事项中带有裁量权的许可条件、时限和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形成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行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
  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自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杭州市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出台之后,行政处罚的情形、幅度和标准有了新的变化,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在厘清现有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人员对2009年制定出台的《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表》进行修订完善,已制定征求意见稿,列出了需修改的30项内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计划在年底之前正式修订出台。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厅及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局通过组织动员、制定计划、下发通知,上半年对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就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下半年,又在自查的基础上,召开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分别对局系统和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并当场进行点评,要求整改完善。从检查的案卷看,行政处罚案卷基本符合《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无不合格案卷;行政许可事项均依法按时办结,没有行政许可听证案件,没有出现被依法认定为错误的行政许可事项,案卷基本符合《杭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规定的标准,无不合格案卷。
  制定重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案卷标准。针对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缺乏统一标准,尤其是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案卷不够规范的实际,今年我局对工伤认定、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和退职审批、工伤保险待遇审批、养老金待遇核定、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审核、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培训鉴定补贴核准共7个事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印发。
  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现实工作需要,今年对我局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通过多次讨论,并邀请我市法制办领导现场指导,最终对31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其中事项名称调整7个,取消了7个行政审批事项,新增了1个行政审批事项。此外,根据我市审改办《关于推行审批条件标准化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统一了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报件材料和审批条件。
  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为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职责,教育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我局决定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重点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行政指导。8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指导的意见》,并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市法制办专家就行政指导业务工作为局全体干部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授课,目前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推开此项工作。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亮证执法制度。今年共组织2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法制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省厅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目前,我局系统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达到了145人。
  五、依法规范,认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至今年10月底,共受理行政许可54516件。其中:特殊工时制度审批313 件,办结303 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0件,办结 0 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许可1件,办结 1 件;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14 件,办结14件;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720件,办结694件;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193件,办结186 件;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核 26件,办结26 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53249件。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办结事项均在法定时间按时办结。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从受理申请直到许可决定送达,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严格程序、讲求时效、便民利民。从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到受理,到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均未超过法定的期限。在依法规范进行许可的基础上,加强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许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四项行政许可项目的许可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的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8家机构,不予延续有效期;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单位出现超时现象,督促进行整改和纠正。
  六、主动公开,不断强化执法监督
  我们重视抓好行政监督检查,以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完善并坚持日常信息公开制度和投诉举报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在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职能和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材料、办理程序和期限等加以完善的同时,在一些办事窗口增加张贴了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和监督的政务信息。同时,继续坚持设立投诉举报箱和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注重调解,努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我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1-10月,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21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件。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做好案件的审理和答辩工作。目前,还没有出现败诉案件。今年无论是被诉案件还是审理的案件,都有案情相对复杂或疑难问题较多的特点,我们加强了分析研究,特别是在处理行政行为有缺陷的行政争议时,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今年以来,比较好地审理解决了杨正干、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处理等案件,通过多次调解,使其与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初始阶段得到解决,达到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同时针对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下发了《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下级人力社保部门依法行政。
  八、形式多样,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积极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常规宣传资料的编印工作,组织编印《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500册;收集整理了今年以来的21个常见的咨询热点,编印了1期共计6000册《杭州市劳动保障实务问答》,全部免费发放给劳动者。今年,局主办的《杭州劳动保障》报扩大发送面的同时已出版10期,发送72万份。编发《杭州劳动保障》杂志4期,共发送了2.52万册。继续与杭州电视台合作办好《人力社保一周》宣传栏目,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形式多样,针对性明显增强。
  组织开展好“4·27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活动。今年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司法局、市依普办等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作业的通知》,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全市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作业活动,以“干部学习新干线”为平台,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学习重点,全市市直单位和13个区、县(市)4万多名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并通过了网上作业,为全社会学法用法起到了引领和示范的作用。还会同有关部门,评出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单位组织奖15个、个人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拟文进行了通报表彰奖励。
  举办“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宣传周”活动。6月下旬,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确立活动的主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幸福和谐杭州”。7月5日,我局联合市总工会在市总工会门口组织开展了一次大型的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政策咨询活动。我局和市总工会共19个业务处室、下属单位的20名业务骨干、1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主动走进群众,为前来咨询的百余名老百姓解答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争议调解、就业促进、劳动保护、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医疗互助、困难帮扶等方面的问题,并现场发放8种1000余份宣传资料,摆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版画。我局直属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及各区县市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继续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继续坚持以领导干部、执法岗位人员为重点,通过专题学习、疑难问题研讨等形式多次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和执法岗位人员集中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5月份组织公务员参加干部学习新干线的学法用法和网上考试。8月和10月分别举办法制讲座,组织了局领导,局机全体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学习了行政指导知识和我市新出台的医保、人才开发政策规定。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检查和定期评估的规范性、制度化还有待加强;部分非行政许可的执法案卷的评查标准还不够完善,执法文书的使用还不够规范和统一;法制宣传以及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抓紧落实整改,力求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