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580267448/2016-0339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号:杭劳薪〔1990〕230号 公开日期:2016-07-19
发布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有效性:有效 统一编号:-
关联类型:

关于落实城迁政策农转非人员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人社局    2016-07-19 19:26

余杭县劳动局:

  你县余劳[90]第1O5号文悉。为了稳定职工队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落实城迁政策农转非人员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杭州市委[1980]59号、市委[1987]42号、市委办[1987]24号文件规定落实城迁政策农转非的人员中,凡被全民和县以上集体单位招为正式职工的,其在农村劳动期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浙劳人教[1988]118号文件处理。
杭州市劳动局
 
一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