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执法监督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杭人社发[2015]390号

市人力社保局    2016-09-26 12:28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重点清晰明确,“法治人社”顺利推进
  为及早推进今年的我市人力社保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我局制定了《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2015年依法行政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明确了今年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开展“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任务。组织召开2015年全市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人力社保部门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杭法十条”和市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总结2014年全市人力社保依法行政工作,并就推进“法治人社”明确了全年的工作要求。
  二、注重源头调解引导,争议案件有效化解
  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的背景下,做好该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特地邀请了上城区法院的法官为系统内干部职工讲授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背景及修改内容,提高系统内干部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为应对行政争议案件的井喷式增长的问题,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们认真梳理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如针对早期自动离职的效力、人事争议仲裁效力、超龄人员工伤认定、医保违规骗保案件、人力资源公司挂靠参保等疑难案例,积极与省厅、市中院、市法制办、上城区法院进行联系沟通,并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全过程,做好行政复议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力求使一些问题在调解中得到圆满解决。截至11月15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2件,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34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6件(同一原告同一诉讼请求的一二审和再审案件归为一件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4.29%。组织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3起,调解行政争议案件10件,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同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9件。
  三、立法工作有序开展,文件管理有章有法
  做好《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两个规章修改工作,目前已完成规章修改草案、起草说明、立项报告等前期准备材料,并报送市政府立项。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审查关。年初制定了《201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把关,并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对6个由我局制发或我局草拟报请市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5个报请市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认真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局(包括原人事、劳动两局)的201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原有文件在2013年清理的基础上再全面清理一次,共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97件,现行有效的324件,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围绕我市人力社保工作实际,对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的法规规章制定建言献策,对《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条例(草案)》、《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等20件法律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意见。
  四、权力清单清晰明了,网上办事全面实施
  不断推进权力清单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对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对因政策调整导致事项发生变化的,如医保两定资格认定,及时在网上变更了最新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同时通过查漏补缺,对我局及局属单位实施的73个对外公布与实际经办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努力实现权力事项网上公开要素与实际经办规程、对外咨询口径“三统一”。积极探索建立本局行政权力(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积极推进本局阳光政务工作,在赴余杭区开展阳光政务工作调研,了解其阳光政务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事项纳入以及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平台对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省厅《关于做好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统一工作的通知》,对我局阳光政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明确了事项编码,并先对36项内部管理事项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网上运行。
  五、法制监督严格严密,行政行为规范依法
  集中力量分别对各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其中重点对去年开展“权力清单”工作以来下放的一批行政执法权力涉及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重点检查和监督指导。抽查的案卷根据行政执法类别分别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予共计1050个行政执法案卷。每个抽查到的案卷都详细记录《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记录表》,将问题和好的方面都记录在案,并进行一对一的点评。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指导监督,今年共组织对10起重大行政处罚和4起移送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组织召开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努力确保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认真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督促我局所属监察支队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中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省人力社保厅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对我市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研究。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不依法行政或行政行为与法有偏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规范,今年重点对退休审批工龄认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并参与行政审批疑难问题研讨,对社保、医保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指导。
  六、行政司法衔接顺畅,合力执法环境形成
  为完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司法机关刑事案件移送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待遇)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今年,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会同我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杭州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待遇)刑事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查办骗取社保基金支出领域案件做出相关规定。该《通知》要求人力社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各司其职,依法做好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待遇)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批捕、起诉等工作,明确了人力社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各自内部的具体实施部门。同时,对人力社保部门就骗取社保基金支出案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查立案、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审查起诉等环节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公正执法、违法必究。此外,《通知》要求人力社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侦查、撤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情况,共同研究和分析执法总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目前,我局已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对于达到标准的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法制教育常抓不懈,普法宣传氛围浓厚
  积极加强对本局及系统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核,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背景及修改内容,购买并发放了《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案例精解》,要求每名干部认真研读。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培训、省人力社保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等依法行政培训活动,组织学习《行政与执法法律文书》、《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理念及方法》等课程。同时我局还积极配合市依普办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并组织局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完成干部学习新干线上的法律知识考试。以“处长讲座”的形式,每季度举办一期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培训,内容涉及最新法律法规速递、人力社保业务讲解等,使全体党员干部对我局的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根据部、省厅及市依普办的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总结。按照要求,把劳动者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继续联合杭州图书馆开展系列现场咨询活动,每月选择一个主题,组织工作人员在市民中心杭州图书馆摆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的编印工作,完成《2014年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汇编》的编印出版工作;继续编印《实务问答》,今年共计编印6000册,全部免费发放给劳动者。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较为困难,人力社保领域执法存在盲区;政策碎片化及滞后,使得市县一级人力社保部门在实际中难以操作执行;行政司法因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同导致败诉问题;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疲于应付日常性工作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抓紧落实整改完善,继续推进“法治人社”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规范的案件调处体系、有力的普法宣传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