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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意见的公告

市人力社保局     2017-11-24 09:32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杭州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xum1972@163.com,185272967@qq.com。
  (二)传真:87926751(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85252612(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三)联系地址: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609室,邮编:310026), 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808室,邮编:310026)。

 

 

附件:《杭州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