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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80267448/2018-033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人社发〔2018〕236号 | 公开日期: | 2018-12-28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富阳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富阳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代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市委〔2015〕10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1月起富阳区与主城区要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知》的制定出台,将为富阳区与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之间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代管提供必要的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富阳区与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之间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代管的政策依据、范围对象、业务经办规则、经算结算办法以及下一步临安区参照实施的意见等内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企业退休人员委托代管业务经办规则明确可行,按现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