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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    2018-05-21 14:02

杭人社发〔2018〕53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人力社保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实现新突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省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要点,结合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6日

 

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纲要和人力社保系统重大改革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为重点,不断推动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高效的法治实施、完备的案件调处、有力的普法宣传“四位一体”“法治人社”体系,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通过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等形式,推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先级,把人力社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年局党委(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以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以上,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项目中;重新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实现执法权力与责任并重,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优化

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执行并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并严格执行到位;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扎实优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出台重大决策、开展重大疑难执法行为过程中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提高其参与面和度;重视加强系统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继续落实《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合同审查备案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三、推进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完备体系的建立

进一步完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协助立法机关做好《杭州市外国人在杭工作服务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形成高质量的草案。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不断强化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积极利用规范性文件网上审查系统,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备案尽备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异议较集中、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部署对涉及“最多跑一次”改革、“信用杭州”建设、养老保险早期文件、社保缴费基数不实追责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题清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改革要求方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立改废工作。

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作用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制作用,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介入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对工伤认定、工龄认定、劳动监察、社保待遇支付等疑难重大问题进行综合研判,确保事前监督到位,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重新制定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参与行政处罚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切实提出合理合法审查意见,并对行政处罚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依规进行移送,保持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集中评查工作,结合行政争议发生较多的领域,对其重点案卷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案卷评查纠正执法问题。积极做好司法审判的跟踪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和过错进行分析研究,严格执行本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对上年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努力实现抽查事项100%;利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完成建库任务并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实现“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加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员执法监督作用。

五、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管理、人才人事管理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为重点,对重大执法决定全部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过程等逐步实现网上全公开;将全过程记录从行政处罚扩大到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领域。严格落实规范裁量制度和行政指导柔性执法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强化文明执法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持证上岗制度,系统内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实现100%持证执法。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内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基层执法队伍力量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改变执法工作思路方法,十分重视程序规定,做好《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六、注重行政争议案件的调处

稳妥做好争议调处,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引导群众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争议;切实履行举证、答辩义务,落实被复议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涉案业务单位(内设机构)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及执法文书工作流程;积极应对应诉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尊重并自觉执行司法判决书、裁定和调解书,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应诉答辩制度,落实好人大代表旁听负责人出庭案件制度;更加注重运用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手段,丰富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按照自愿、合法、公正和公平原则,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严格审理行政争议案件,加强复议监督指导,完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多发案件的研判,通过组织编印案例选编、召开依法行政培训会等形式,对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促进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依法行政,确保类似案件不再重复发生。善于借力调处,进一步加强与省厅、市中院、基层法院、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和落实;健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监察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的监督管理,推动行政败诉问责工作的落实,实行重大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报告制度。

七、推进“信用人社”体系的建设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调整人力社保违法黑名单管理操作程序,积极落实信用奖惩制度,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布,促进用人单位诚信守法。继续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时落实信用承诺机制,并将信用承诺书及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积极推动人力社保领域查询应用信用报告和信用信息,确保在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采购的事项和政府招标活动中必须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推动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继续做好信用数据归集,进一步提升信用数据质量,按照目录清单要求,及时将劳动保障监察黑名单、人事考试违纪等信息归集“信用杭州”平台。

八、提高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普及

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迎检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七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努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人力社保部门工作职责,分类开展普法宣传,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加强对公务员的普法教育,组织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协助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及“三年轮训”工作;以宣传普及人力社保政策法规为重点,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等为抓手,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工作者等的普法力度,提高其合法用工,维护权益的意识。加大普法宣传投入,开发有针对性、实用性、生动性的普法宣传品,并积极向普法对象提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介开展人力社保普法工作,组织开发创作一系列主题鲜明、简明扼要、朗朗上口的人力社保政策信息和宣传用语,积极主动提供人力社保政策信息服务,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社会志愿者参与公益普法活动,不断探索、推广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人力社保普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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