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方式,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对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实施电子化管理,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动态归集证书信息,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数据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适用范围。对下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实施电子化管理,制作杭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不再新增发放纸质证书。 |
(一)经我局授权或委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证书。 |
(二)经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行政确定(含初定、认定)取得的证书。 |
(三)参加原我市自行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证书。 |
二、法律效力。加盖杭州市职称证书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电子证书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三、证书核验。杭州市职称系统面向社会提供电子证书核验服务。电子证书设置二维码、在线验证码,实现证书核验。 |
四、证书申领。取得资格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站点(http://hz.zjzwfw.gov.cn)便民服务-求职执业-各类资格证书发放栏目(以下简称“浙江政务服务网”)申领电子证书。已领取纸质证书人员也可申领电子证书,对已领取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纸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可直接网上下载电子证书;对已领取原杭州市人事局监制的纸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按有关提示递交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下载电子证书。 |
五、信息修改。持证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按有关提示递交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下载修改后的电子证书。 |
六、证书监管。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电子证书,严禁伪造、篡改和滥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七、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相互配合,积极推进证书管理方式改革,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工作。对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收集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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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杭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模板) 杭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下载或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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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