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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人力社保局    2019-03-30 11:33

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杭依办〔2018〕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人力社保系统重大改革任务,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为统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法治人社”体系建设任务,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先级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努力在思想上、规划上、组织上、行动上提高优先级。年初我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杭州市人力社保系统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根据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出2018年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宣传八项工作要点。同时,又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制定下发了《2018年“最多跑一次”改革暨打造移动办事之城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系统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目标为推进“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和努力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结合人事调整工作实际,分别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和“最多跑一次”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全面部署分解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最多跑一次”工作任务,局长出席会议并就系统内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年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10次,召开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考核任务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局长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局系统内承担执法职能的业务处室、下属单位及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共计48名负责人与我局局长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内执法部门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普法宣传教育纳入系统内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执纪问责内容,进一步加大该项工作的约束力。 
  二、密集实施举措,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继续大力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密集实施系列措施,将改革推向纵深,努力践行简政放权到位、放管结合精准、优化服务无限的民生部门工作理念。认真贯彻“四个一律取消”原则,对所有“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申请材料清理、办事流程简化,材料总份数缩减37.7%,办理总次数减少34.4%,办理总时限缩减17.6%,40个大项、158个小项、2个特有事项实现“跑一次”。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努力推动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11月底共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归集59张表,每月约1.6亿数据,已提供数据共享接口13个,其中参保证明在全市率先实现与其他行政部门实时数据共享,据统计,从去年8月1日至今年11月底,参保证明数据共享接口已被调用96.63万次。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建委、房管局、教育局、流动人口办、交通局等部门,为建筑工程资质、购房资格、入学资格、积分入户和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等事项提供数据联网审核功能,截至今年11月底,累计为上述部门核查了60万人次,反馈了810余万条记录;我局积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需求的申请及使用对接工作,目前我已与10余个部门交换了生育服务卡、户籍证明、企业登记(注销)证明、残疾人证等多个数据,累计申请了58个接口,累计交换了3000余万条数据,使得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自主创业就业登记等35项个人事项实现了仅凭一张身份证就能办理的“简化办”模式。积极推进服务下沉,35个事项可在各城区或街道、社区办理,全年可就近服务群众达500万人次,实现“就近办”,方便群众在“15分钟生活圈”内就近办理。深度挖潜信息技术,切实实现“网上办”,160个事项实现网上申请,其中四星级以上事项占80%以上,18个事项在全市综合自助办事服务机上线;打造最优服务理念,15个办事事项可在“杭州办事APP”上直接办理。积极推进联合办,在市本级实现的基础上,积极协同区县做好共同推进,目前已对视作缴费年限认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核定、养老金核定、社会化管理移等20余个办事事项进行整合,实现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件、结果反馈的退休审批一站式服务,使申请人只跑一次,提交一次材料,便能办好整个退休审批,从而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原先要跑4次,目前只要跑1次,跑腿次数减少了75%,受到企业和市民群众的普遍好评。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证明事项40项,其中取消或建议上级部门取消的事项10项,该10项证明目前均能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替代方式实现,对3件我局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从源头上减少证明事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开展专项整治,源头控制行政争议案件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今年在系统内大力开展了“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从源头上控制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落实疑难问题会商制度、梳理分析解决争议易发点、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加大行政调解力度、执行行政执法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共计七条举措,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努力控制案件增长的势头。截至11月底,我局共受理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审结41件,其中调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案件7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22件,已结案18件,其中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12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5件,被省人力社保厅确认违法1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与被撤销率与去年同期持平。答辩行政诉讼案件42件,已结案34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27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诉讼案件7件,目前尚未发生败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下降24.14%,败诉率只有0,远好于全市平均水平。通过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下半年我局的行政争议案件增速有所放缓,增长率比上半年下降了6.66个百分点。局领导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亲自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截至11月底,行政机关负责人已出庭应诉16件,其中正职出庭应诉2件,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100%,受到了市政府和市人大的充分肯定。十分注重行政案件的调解和解,通过调解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或撤诉19件,调解率达到了17.12%,充分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注重总结归纳行政争议案件的特点,在完成人社部争议案件系统报送归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局收集整理了10个2017年系统内发生的典型行政争议案件,并进行分析讨论,用于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做好争议案件的协调处理问题,指导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开展该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就案件中发现的社保缴费基数不实投诉处理问题、工龄认定、工伤认定等问题,多次奔赴省厅、市中院汇报沟通,并向市政府反馈落实情况。 
  四、发挥制度作用,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制作用,我局法制工作机构积极介入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讨论研究,对工伤认定、工龄认定、劳动监察、政府信息公开、社保待遇支付、医保协议处理等疑难重大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全年参加此类讨论会48次。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今年作出的重大决策均履行了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多数决策还经过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程序,个别专业行较强或涉及稳定因素的决策分别邀请了专家进行评审和风险评估。重新制定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流程。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工作机构积极参与行政处罚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切实提出合理合法法制审查意见书27份,并对行政处罚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依规进行移送,保持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我局出台12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经由法制工作机构进行法律审查后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后发文实施,此外由我局起草报请市政府发文的1件规范性文件也均由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法律审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局外网上公开的政策法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标注有效性,涉及相关文件1000余件;开展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较为到位;对去年制发的3件实施已满半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全面掌握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继续推行局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对去年以来试点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全面推行,目前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均在网站或办事窗口、大厅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信息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均实现了全过程记录,退休审批、工伤认定、社保待遇支付等基本做到了留痕可回溯,重大处罚、规范性文件制发、重大决策、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处理等均先进行法制审核。做好《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在系统内全面进行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政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集中评查工作,检查案卷139卷,发现问题278个,并全部发函督促整改。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已建立,并设立了涵盖2906家用人单位的抽查对象库和314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检查人员库,建立“双随机”检查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并实时在网上公布,除专项检查等特殊情况外,今年我局的事后监管工作均通过“双随机”形式进行,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管逐步实现“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除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监督活动外,我局还自行组织开展了“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三区一体化”社保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充分发挥监督员执法监督作用,邀请监督员参与2件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同时举行为期一周的监督员明察暗访活动,发现相关问题6个,均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充分发挥局公职律师和局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出台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并试行了部分法律服务外包,提高了法律审查的质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举办了一期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业务研讨培训班和一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对230名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领导及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业务培训。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42名局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领取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局机关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了98.57%,局属承担执法职能的单位持证率也达到了90%以上。加强行政合同的管理,签订行政合同前均进行了法律审查,并对一件标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备案。 
  五、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度,通过分类普法宣传教育,抓牢常规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放松。在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方面,我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中层以上干部分别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知识讲座;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市政府有关“两高一低”专项整治精神和相关党内法规;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局机关全体人员通过率为100%;自行编印了《人力社保常用政策法规汇编》,发放给系统内全体执法人员作为学法教材。在对外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继续组织开展定期现场普法咨询活动,今年,结合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契机,在市民之家一楼大厅开展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共计3次,面对面为105名群众解答了人力社保业务办理问题,同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5000余册;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活动,有500余名群众参与了答题,提升了普法宣传活动的参与性;积极送法入企入乡,赴萧山区瓜沥镇开展“走村结亲、送情暖心”志愿者服务暨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活动,为“百千万”结对村提供政策服务,现场为141名群众和企业主提供养老、医保、工伤、劳动关系方面的政策咨询,同时发放了2000册宣传资料,并为各村的村干部、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讲授了养老、医保、工伤和劳动合同管理政策;积极适应新媒体、自媒体发展趋势,运用杭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杭州人社、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发送政策解读、服务信息1000余条,网站月点击量600余万人次,微信月阅读量50余万人次,并围绕新出台的《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开展网上交流活动;组织编写《2017年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并作为杭州市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业书籍交付出版;组织编写《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实务问答》共计8000册,用通俗的语言解答当前群众关注的人力社保热点问题,并全部免费发放给市民群众。积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自查迎检工作,通过阶段性总结,发现我市人力社保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实施、大力落实,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同时针对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制定了今后两年人力社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紧张导致工作开展不够全面深入、行政司法关于法律执行适用方面存在一定分歧、行政争议案件发案量居高不下等一些老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围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抓紧落实整改完善,继续推进“法治人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完备的案件调处体系、有力的普法宣传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