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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人事管理相关手续办理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     2020-04-21 11:21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市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人事管理相关手续有序办理,按期完成改革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经商市委组织部,现就人事管理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转隶手续
  原单位存在人员岗位变动但未办理变动备案的,请抓紧办理后再进行人员转隶。人员转隶手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市属事业单位(接收单位)按现有流程,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确定新接收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增人方式”选择“其他”,“拟任职务(岗位)”填写“暂保留”,待今后领导职务、聘任岗位等调整到位后,由事业单位将实名制系统信息更新到位。
  2.主管部门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审核所属事业单位新接收人员信息后,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3.仅涉及更名的事业单位,原有在编人员不重新办理进人审批手续。
  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
  市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机构规格、职能任务和人员编制发生调整的,应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一)具体程序
  1.事业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原则上采取“一个公函,多个方案”的方式统一行文,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备案。
  (二)所需材料
  主管部门公函、《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事业单位人员名册》、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三定”文件各1份。
  《事业单位人员名册》用A3纸打印,如超过一页,需要单位增盖骑缝章。此外,《事业单位人员名册》还需提供XLS格式电子文档。
  为了与省人力社保厅即将布置的“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集中系统”)推广工作相衔接,我们根据“省集中系统”数据采集统一要求,重新修改了《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事业单位人员名册》。具体样表和岗位设置方案范本可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人事管理栏目下载。
  三、岗位聘任备案认定
  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备案后,应及时与本单位职工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岗位聘任手续。
  (一)具体程序
  1.市属事业单位公示单位职工拟聘岗位信息(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岗位聘任材料后,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所需材料
  单位公函、聘任(任命)文件各1份,《事业单位人员名册》一式3份。
  单位公函应对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情况、职工拟聘岗位公示情况等进行说明,按照归口管理原则,主送单位分别为市委组织部综合处或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事业单位人员名册》用A3纸打印,如超过一页,需要单位增盖骑缝章。此外,《事业单位人员名册》还需提供XLS格式电子文档。
  四、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调整工资审批
  事业单位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后,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办理工资变动审批手续,按现行工资报批程序报批。
  所需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和聘任文件。
  样表可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工资福利栏目下载。
  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报备
  事业单位整合或经费形式调整的,应按绩效工资调控政策重新核定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2020年度的绩效工资先进行预发,预发水平和总量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原则上应在单位“三定”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完成。
  所需材料:主管部门公函,事业单位预发水平和总量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今年绩效工资预发水平和总量、已发绩效工资总量、全年事业收支经费测算等)。
  六、社保衔接手续
  在职人员发生转隶的,在同一个月需要同时办理停保、续保手续,原单位办理停保、新单位办理续保手续。具体程序及所需材料按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办事指南办理。
  此外,即将推广的“省集中系统”将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用户。请相关单位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账号并创建用户,并将相关信息填写在《机构及用户信息》表格中,相应XLS格式的电子文档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及时通过钉钉发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负责人。注册单位账号的操作说明和《机构及用户信息》表可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人事管理栏目下载。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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