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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     2020-08-06 00:00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文件



杭人才服发〔2020〕23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以下称机考)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形式及考点
    考试定于9月12日至13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
    《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各科目采取随机抽题的机考形式,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药学初级资格:
    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二)报考药学中级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6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4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2年;
    5.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获得时间,其计算截止时间为考后审查报考资格工作开始之前。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取得后学历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五)获得证书条件。考生必须在当年度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8月5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一)报考人员应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诚信承诺,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等)、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专用工具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二)经认真检查,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随后即可在线交纳考试费,可同用一个账户逐一为多人交费,但要注意一一对应交费,以免考试费错交或漏交。
    (三)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请考生妥善留存,待全部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时若发现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报名和打印的信息必须以最后一次修改的信息为准),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如需修改须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四)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9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如准考证信息有误,须在考前联系杭州市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如属报名人员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传错照片、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资格审查、证书使用等,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6760、88395085。
    四、收费依据与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题型及相关规定
    各科目考试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电脑显示器上提示的“注意事项”或“考试须知”,并按规定操作电脑和作答;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手提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电子通讯工具等电子用品,以及笔、资料、提包等进入座位;严禁将试题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如影响考试或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六、考试大纲与参考书目
    征订方式详见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网站教材征订专栏,教材征订咨询电话:0571-88903296。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经省人力社保部门核准,以及考后报考资格审查事项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后,一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
    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按属地原则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能确保联络的电话号码)。为方便考生,考后资格审查期间,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供“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其报名表上盖章并签字后收下,同时还要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审查点对收下的材料要认真清点,谨防遗漏,在审查工作完成后存档并及时报送审查信息。
    通过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八、有关要求
    机考在管理模式、业务流程、操作方法等与纸笔考试均有较大区别,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机考工作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到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卫健、教育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平稳。“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防疫准备,考中做好防疫配合。
    二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并按浙人社发〔2014〕140号)规定记入我省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
2020年8月5日
 
 
 
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