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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0号)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同力求是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具体公布如下:
被列入单位:杭州同力求是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帅
公民身份号码:330************0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765497127J
经查实,被列入单位拖欠章某某2020年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合计9000元、拖欠潘某某2020年4月份、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合计12000元、拖欠张某某2020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期间的工资6000元 ,存在拖欠工资时间超过2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情况,我局已依法向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符合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情形。
该用人单位于2021年2月8日起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有效期一年,自2022年2月7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