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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0号)有关规定,现将云南友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其先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具体公布如下:
被列入单位:云南友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留存
公民身份号码:532************9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698347752
经查实,被列入单位自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劳务分包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龙湖西溪天街项目2号楼机电安装施工,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间拖欠代某等4人工资合计62175.00元,存在拖欠工资时间超过2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违法行为,且在我局已将被列入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间再次发生上述情形。
该用人单位已于2020年12月14日起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原有效期一年,现自动续期至2023年12月13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