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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助企纾困政策解读直播会

市人力社保局    2022-11-02 16:08

  本期主题: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助企纾困政策解读。

  时间:2022年7月28日

  内容背景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贴等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覆盖面,推动符合政策条件参保单位应享尽享。

  文字直播:


第一部分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 2022年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1、适用对象(与去年一致)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企业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返还范围: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企业、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已注销或吊销营业证照的企业等。

  2、申请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劳务派遣企业申报要点: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需另行提交劳务派遣企业承诺书、资金分配协议、达成资金分配协议人员名单等资料。

  3、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4、返还方式

  ①免申即享

  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②自主申报

  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进行申领,或通过线下(全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领。

  5、执行期限

  今年的稳岗返还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6、其他

  ①资金用途:单位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②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返还。

  ③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政策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优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④可以同时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 稳岗返还自主申报

  1、自主申报途径: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窗口

  2、自主申报材料及申报演示(略)

  三、劳务派遣企业申报(略)


第二部分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解读

  一、范围和条件

  市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22个困难行业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实施。

  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贴标准

  按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2022年5月以后新开办的单位,按申请补助时上一个月的参保缴费人数计算。

  三、执行期限

  截止至2022年底。

  四、返还方式

  1、免申即享

  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或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2、自主申报

  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补助基本完成后,开展自主申报。

  五、其他

  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 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

第三部分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解读

  一、对象范围

  2022年1月1日起招用2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

  三、执行期限截止至2022年底。

  目前,该政策的执行,还需待省里统一部署。有关政策的最新消息,将在“杭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耐心等待!


  杭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