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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市人力社保局    2022-07-29 13:59

杭人社提〔2022〕127号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灵活就业的建议》(159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等部门会办,现答复如下:

  灵活就业是重要的就业渠道,随着劳动者择业观念变化、企业用工方式多样,特别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我国灵活就业不断增加,规模约2亿人。灵活就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也存在着就业关系界定难、劳动权益保障难、行业监管难等问题,我市市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大力促进灵活就业发展,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一、加强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市人力社保局等10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杭州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包含总则、职责分工、从业管理、权益保护、守信激励等6章25条内容,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及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情形相应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并转发《省邮政局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研究制定《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其他部门协同责任、行业组织监管协调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统筹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二、强化保障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就业登记后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已有3000多名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二是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制度。平台企业可以按照《部分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为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三是建立权益保障联动调解机制。依托劳动争议类特设“共享法庭”,杭州法院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部门形成合力,通过先行介入,延伸司法服务至基层,有效发挥法院在调处劳动争议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加强灵活就业类纠纷源头预防工作。通过“浙江解纷码”将案件分流至行业调解、市场化调解等组织,借助联动调解机制,运用专业调解力量,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判决,发挥示范判决的指导作用,形成合理诉讼预期,引导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四是开展灵活就业困难帮扶工作。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其中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员每人每月400元、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人员每人每月500元),2022年1-6月,共2.2万人次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金额达8324万元。工会部门不断完善困难职工三级梯度精准帮扶机制,打好助学、助医、助困及生活救助“组合拳”,充分发挥“春风行动”扶贫济困先导效用,织密覆盖全市困难群众的“保障网”,设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加大就业困难职工群体技能培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能力。五是开展专项集体协商。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推进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开展专项集体协商事项,出台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指导文件,推动已建会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培育新就业形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示范企业(园区),发挥新就业形态行业、头部企业作用,推动在新就业形态行业、劳动者集中的头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

  三、优化服务强化场景应用。一是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登记服务。修订完善我市灵活就业登记相关规定,调整明确了灵活就业登记及注销的情形和经办要求,从政策层面解决了形势超前规定滞后、规定与实际脱节的问题,推进了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使公共就业服务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重点群体帮扶系统。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迭代升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和灵活就业应用场景,强化基层操作应用,通过“登记—主动服务—后续跟踪”闭环服务,动态掌握灵活就业人员的真实情况,建立了摸排监测—求职招聘—技能培训—权益保障—成效反馈的服务管理流程,推动高质量就业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贵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促进我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一是在宣传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宣传落实好我市就业形态相关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让政策优势转化为新就业形态治理效能。二是在协同治理上下下功夫。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及面广、群体复杂、人员流动大等特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履行好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在维护权益上下功夫。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困难帮扶、争议纠纷调处化解等服务,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四是在数字化场景应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广应用杭州“数智就业”“社保易窗”“安薪在线”等服务平台,加强基层应用,推动事项智办、政策智询、治理智治等效果,提升灵活就业人员获得感。

  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