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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人社提〔2022〕128号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开展网上劳动仲裁及裁决,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211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构建和谐共赢劳动关系为目标,致力于营造积极、和谐、创新的劳动力市场,有力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全市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3022件,其中网络办案6352件,网办率27.68%。今年上半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0766件,其中网络办案3220件,网办率29.9%。
一、关于建设统一的劳动仲裁平台的建议。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者流动较频繁,劳动争议多发,通过网络手段解决争议也是现实的需要。为此,由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发的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于2019年11月正式上线,劳动者可以通过该平台实现网络仲裁、网络调解、仲裁审查。同时,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均已经接入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可在线组织庭审、网络调解。为更好地实现“在线维权不跑腿”,我局将进一步推广网络平台的使用,加强各地数字化仲裁建设,根据实际办案需要,积极向省院提出合理建议,提升网络平台功能。
二、关于建设裁诉衔接的劳动诉讼平台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一裁两审,仲裁前置”的法定程序。一直以来,我市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共同致力于顺畅裁审衔接,不断加强沟通协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仲裁案件自动转为网上起诉立案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两个难题:一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内容不服存在多种情形,有的是对仲裁程序有异议,有的是对仲裁裁决部分内容有异议,还有的诉讼立案时会提出超出仲裁请求的诉求,因此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会根据自身诉求明确起诉请求,自动转为网上起诉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由于技术原因,将案卷转换为电子卷宗直接接入法院系统目前尚不可行。目前,省仲裁系统已预留了电子档案功能,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结案文书也全部上传至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省仲裁院与法院进行沟通,争取早日实现仲裁案卷材料的线上提取。
三、关于打通裁诉结果与征信系统关联的建议。网络仲裁与线下仲裁案件在执行阶段无区别。因仲裁机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故均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失信被执行人”的标准和范围。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或法院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属于该规定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法院可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征信惩戒,督促其尽快履行。因此,无论是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还是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与征信关联方面已不存在障碍。
四、关于做好网上仲裁和裁决的制度建设的建议。我市统一使用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和办公系统。目前,对于当事人网络提交申请,已建立规范的流程;但在网络庭审阶段,受系统功能与硬件设施的限制,还无法达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化庭审的要求。为此,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数字化改革要求,提高仲裁庭硬件设施,打造数字化仲裁庭,切实满足网络办案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以市“共享法庭”现场推进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数字化改革和“智慧仲裁”应用力度,规范网络庭审流程,提高线上线下案件办理融合度,实现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双维护、双服务”。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