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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内各类企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具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展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的意愿;
(2)具备申报实训项目所需的自有实训场地及设备(不含租赁),有自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社会信誉好,近几年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成效突出;
(4)所申报项目符合杭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导向,市场景广、社会需求大,且与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现有实训项目、实训区域等方面的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