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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疫情响应期间,对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二、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复工企业用工保障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32号)
三、补贴对象: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四、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疫情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疫情响应结束),补贴对象新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被招用人员为初次在杭州市区就业;
3.企业为上述人员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五、申报材料(均需原件):
1.《用工补贴申请名册》;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4.被招用人员的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人员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六、申报时间: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七、申报方式:
1、打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板块,点击“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按钮进行线上申报(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通过企业注册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线下申报。
八、咨询电话:
上城区:89500954
拱墅区:86552207
西湖区:89510722
滨江区:89520800
钱塘区:86794682
名胜区:87972275
萧山区:82779960
余杭区:88662376
临平区:89530448
临安区:63811356
富阳区:63328767、63131585
技术支持电话:87258669
九、常见问题:
1、问:杭州市区是指哪里?
答: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名胜风景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不包括桐庐、建德、淳安。
2、问:市区以外户籍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答:市区以外户籍人员是指户籍在桐庐、建德、淳安的人员,和户籍在杭州地区以外的人员。
3、问:什么时候招用的符合条件?
答:只要“招用”发生在疫情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疫情响应结束)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即可。
4、被招用人员初次在杭州市区就业是什么意思?
答:该人员被招用之前未在杭州市区的企业参保,如甲、乙二人2020年3月开始在A公司参保,同年8月参保满6个月,甲之前未在杭州市区参保,计入补贴人数;乙之前曾在杭州市区的其他企业参保,不能计入补贴人数。
5、该项补贴只能申请一次吗?
答:企业招用不同人员可多次申请,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6、该项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同时符合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就高享受补贴政策,但不重复享受。
7、员工已离职是否可以申请享受补贴?
答:若员工已离职,但是招用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进行申请,并保证申请材料齐全。
附件:用工补贴申请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