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培训鉴定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年杭州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考核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4-17 17: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20号),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开展2022-2023年杭州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实施年度考核的范围为与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签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协议书》满一年的定点培训机构。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培训机构的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办学经费、教学管理、培训实施等方面的情况。统计时间为2022年5月-2023年5月,以培训班级备案的时间为准。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评阶段(2023年4月18日至4月26日)。各定点机构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考核评估表》,形成机构《年度自评报告》,并按照《2022-2023年度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综合考核备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表要求进行材料整理汇总,形成《综合考核材料》(装订成册、有目录、注明页码)。
  2.申报受理阶段(2023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各定点机构把整理编撰好的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以电子稿同时报送)上报属地区人力社保部门。
  3.属地区人力社保部门初评阶段(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属地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收到材料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初评报告及通过初评材料报送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汇总。
  4.考核认定阶段(2023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相关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定点机构要按照《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考核评估表》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机构的自查自评工作。对未按要求递交考核材料申请年度考核的,将视作自动放弃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资格。
  2.要认真检查整改。各定点机构要根据此次自查自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
    
  市职建中心联系人:吴老师86593045 倪老师86036299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考核评估表

  2.2022-2023年度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综合考核备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表

  3.综合考核材料(封面)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