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萧山48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07 08:57

杭人社提〔2023〕76号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关待遇有效服务共同富裕区建设的建议》(萧山48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教育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审管办、市征兵办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征兵政策,希望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和法规,保证新政策落实到位”的建议。市征兵办针对少数乡镇(街道)人武部工作人员对国家和省市兵役征集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理解不深,错误解读相关政策,导致应征青年无法正常应征的问题,将责令有关单位加强业务培训,依法规范征集流程,只要毕业生从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并取得高级以上职业技能,兵役机关将依法优先征集。市审管办将依托窗口现场管理系统学习模块,收集各进驻窗口(部门)的学习材料,形成政策、业务知识库,从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进驻窗口(部门)间的业务交流共享机制,加强政策、业务的线上学习,为全面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关待遇提供更有力的服务支撑。

  二、关于“尽快落实允许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杭州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的建议。为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精神,我局专门在今年《关于申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统一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2号)文件中要求,各单位可将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作为各单位设置专业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并下发了该专业目录供各单位参考。在4月7日发布的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公告中,已明确注明“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并要求各单位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审核通过。同时,进一步指导各区、县(市)尽快落实该政策,协力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就业渠道,提升职业教育毕业生社会认同感,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三、关于“尽快落实技师学院技师班应届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的建议。一是关于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目前,上级仅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执业资格考试、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对各项人才补贴和租房补贴没有明确要求。下一步,我局和市住保房管局将继续梳理政策,根据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作进一步研判、分析、完善。二是关于其他住房保障待遇方面。目前,具有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其他有关条件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以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是政府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对象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市场住房的一种保障方式,1人户和2人户家庭每月可获得的货币补贴金额为864元,3人户家庭为1080元,4人户及以上为1440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