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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拱墅46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01 09:27

杭人社提〔2024〕89号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细化、完善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类别的建议》(拱墅46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委组织部会办,现答复如下:

2022年以来,我市实施“三定三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通过目录认定、授权认定、专才认定三种途径,结合行业评判、市场评价、社会评议等评价标准,多维度开展人才评价,并对应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目录认定是三种人才认定途径中的一种,授权认定是今后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方向。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授权,让离人才最近的用人主体自主评价人才,有利于避免人才评价过分强调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破除“四唯”,较好解决无法匹配目录认定的问题。通过目录认定、授权认定途径无法认定,且为杭州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的人才,可通过专才认定途径申请。

您的相关建议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借鉴,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授权认定工作提质扩面,优化人才认定审核流程,提高认定审核工作效率,增强认定流程的规范性、公平性,不断提升人才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非常感谢您对杭州市人才工作和我局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