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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人社提〔2024〕111号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的建议》(西湖29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我局赞成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的建议,并积极努力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助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采取合并招生政策
近年来,我市通过稳步改革高中招生制度,实现普职志愿同步填报、同步录取,确保教育选择公平公正。秉持“一体化”职业教育观,精细管理中职招生计划,一方面,将技工学校纳入全市高中招生平台,确保其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依据社会需求与教育资源,科学设定招生规模与专业结构,构建多元化、层次化的中职招生体系,充分满足学生的个性化求学需求与职业规划期望。此外,通过自主招生、举办招生市场等举措,促进中职教育招生态势健康向好。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加强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正向宣传力度,让技能文化和工匠精神融入社会、走进课堂,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成就技能的良好技能生态。同时,市教育、人社等部门将充分利用和优化现有招生平台,让学生和家长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教育路径。
二、关于民办技工院校公平享受和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同等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近年来,我市按要求落实资金支持,助力职业教育发展。一是落实技工教育资金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一流技师学院和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4号),杭州技师学院、杭州萧山技师学院被确定为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杭州轻工技师学院被确定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及时下达相关省级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技工教育资金政策,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有效落实。二是优化职业教育投入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精神,进一步优化投入方式,继续以“专业”与“融合”为核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推动优化中职教育布局调整,并根据国家“双高”建设计划要求,在2024年部门预算中做好市本级中职、高职院校经费保障工作。三是扩大收入自主分配。出台《杭州市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收入奖励分配暂行办法》(杭教职成〔2022〕2号),明确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政策,更好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服务社会能力和培养职业人才的能力。
关于民办技工院校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的问题,我局近期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进行了研究商议,考虑在今年对《杭州市市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财教〔2021〕22号)进行绩效评估后,本着进一步支持民办技工院校发展的积极态度和工作方向,将对优化调整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共同为职业教育事业良好发展贡献各方力量。
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